在慘白的月光下,那黑色的小東西顯出了原形。
本應晶瑩透明的表麵已經變得渾濁不堪,而在其一端,還連著一根細細的肉絲。
那是一顆眼球。
這種東西霸軍並非沒有見過,但是大多數時候,他都不會可以去看這些東西。
在軍隊裏待著的時候,殺死了來犯事的人之後,屍體往往都是隨便找個地方埋了,或者幹脆直接點火燒掉。
就算是這麽做也是因為擔心任由屍體腐爛會傳染疾病。
偶爾也會有人被殺死之後眼睛比不上,但是無論是霸軍還是其他同僚,都沒有心思去多看兩眼。
敵人活著的時候,對自己就是威脅,死了便隻是一個麻煩。
現在這種環境下,霸軍忽然想起來很多年前的一個兵。
那人和他同屬一個長官手下,不過兩人是不同的小隊,那也是一個驍勇的戰士。
但是那人有一個習慣。
他每次親手殺了人,都喜歡將人的眼珠子挖出來,用一個皮袋裝好。
為了防止那些眼珠子腐爛了,他還找人托關係弄來了一些鹽,把那些眼珠子和鹽放在一起。
而每次上戰場的時候,他都會把那個小皮帶掛在胸前。
很多人都不好理解他這種血腥的習慣,但是他每次上陣,殺的人卻總是比其他人多上許多。
別人一個小隊能殺五個人,他們小隊就能殺死十個人。
要是說殺死一個人就夠本的話,他手上的人命足夠讓他不虧的死上三十回了。
但是每次離開了戰場,這個人就換了一副樣子。
他與其他的人也能夠有說有笑,雖然軍隊裏的人一開始都有些怕他,但是熟悉了之後,卻發現這個人十分好相處。
他幾乎可以隨便開玩笑,卻總也不生氣。
每次他殺了敵人,拿著一大串沒有眼球的頭顱領回來賞錢,總是找機會買來軍營裏很難喝到的好酒和大家夥一塊暢飲。
此外,軍營裏有人為了發泄經曆摔跤玩的時候,他也是興致勃勃的下場試試。
那些見過他在戰場上的凶殘行徑的人一開始都不敢玩,但是他二話不說從懷裏掏出皮帶扔在地上,將一隻手反在身後,揚言隻要將他放倒了的人,就能贏錢。
有軍官也好奇的圍過來看,有人看到軍官在場,心裏一衡量,便上去試一試。
結果很顯然,一隻手是打不過兩隻手的,兩個人幾乎是剛靠在一起,那名膽大的士兵就將他掀翻在了地上。
隨後那士兵竟然沒有選擇撲上去壓住他,而是迅速的後撤了好幾步。
沒有人笑話這名士兵。
等他爬起來,哈哈一笑,從地上撿起錢袋,扔給了對手。
見過了那場比賽的士兵們,再也沒人忌憚他。
但是作為戰場上的勇士,他依舊被人尊敬。
唯有那個搜集敵人眼珠的愛好,他始終不曾改正過。
也沒有向任何人解釋。
漸漸地沒有人再去好奇他的這種習慣,大家已經像習慣吃飯砍人一樣習慣了這件事。
那時年紀尚輕的霸軍,比起周圍那些更加成熟一些的士兵,更加的容易接受這件事。
因為兩人所屬的小隊很多時候都一同出任務,所以兩人本來就可以算是並肩的戰友。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