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縣裏就去縣裏!俺們來找你們就是做好去縣裏跟你們理論的準備的!捕捉俺們的烏龜賣錢都上萬,還不還給俺們了!俺們的村民一年白辛苦了!”
“你們白辛苦也隻能怨你們自己!別說俺們沒有捕捉你們的烏龜,就是在俺們家門口捕捉了,也不犯法不違規,理所當然,憑啥還給你們錢?”
“憑啥?憑拾到別人的東西要還這一點!”
“切!還拾金不昧!沒有人撿拾的話,都進到水裏,你們還向水裏撈去嗎?哪個湖裏沒有人家養的魚?你們還真是不三不四盡想些天鵝屁吃!”
“你甭跟俺這耍嘴皮子,走!縣裏見!”花村長說完就坐上自行車走了,看來他們還真是做了準備的呢!
老村長和村會計、村主任三個人都是小五安排好的,去五樂藥廠裏坐了一輛公用轎車,不費多大功夫就趕上並超過了花村長他們。
老村長李鎖頭在路過花村長身邊時,打開轎車窗,伸出頭來向花村長擺擺手喊道:“花村長!俺們先走一步了,咱們縣裏見!嘎嘎嘎……別從自行車上摔下來嘍!你可要抓結實啊!”
這老頭還真能氣人啊!你說你頭前走就走唄,你還嘚瑟個啥呀!這特麽多打花村長的老臉?
到縣城後,經過司法機關驗證審理,那賬本根本不是村會計的字跡,村會計當場抄寫幾行,比那張本裏的字好太多了。
字跡驗證的結果是,花村長拿的那個賬本是出自一個最多隻有小學文化水平的女子之手,不是男子寫的!
“不是男子寫的?那就是你們村的村民,男青年賣給俺們的,他可是說的是你們村委會裏的人寫的!”
一聽這話,老村長李鎖頭惱火了,質問花村長:“你是相信那個人,還是相信上級執法人員的科學判定?”
“回去吧,你們倆!兩個老村長能打起了這樣荒唐的官司!雙湖村就是有村民捕捉到烏龜賣了錢,也沒有錯!可以不給你們一分錢,倒是你們槐花湖村根本沒有權力再去向別人討要!還隔著那麽遠的路!無理取鬧!”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