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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四章 溺嬰(1/2)

作者:浮夢三賤客字數:4054更新時間:2022-04-23 22:41:37

    “居士這幾年難道沒有溺斃女嬰?”

    聽到陸凡的話,張員外微微一愣,沉默了好一會,最後似是無奈的歎了口氣。

    溺斃女嬰這種惡劣行為,自古以來就有,此風最盛的乃是江浙地區,大齊建國以來,  曾經明確規定禁製溺斃女嬰,但是民間溺嬰事件依舊屢禁不絕。

    這個惡習甚至成了一種輕車熟路的慣例,熟絡到什麽程度呢?一般來說,隻要婦女生育,接生婆接生之後,一看是女嬰就會問主家一句“存否?”一旦主家說不留,  那麽這個女嬰下一秒就會頭朝下放進水盆之中。

    整個過程,女嬰的生母、接生婆,女嬰的家人,  但凡是在場的沒有一個人會阻止,仿佛被放進水盆中溺斃的不過是一件不值一提的物件。

    如果這種現象隻存在一兩戶人家,那可以說是這幾戶人家冷漠無情,但事實上,這種現象在江浙地區幾乎淪為常態。而在其他地區同樣廣泛存在。

    這種溺斃嬰兒的主要原因是因為窮,例如前漢有一句諺語:“盜不過五女門”,意思是一個家庭如果生養了五個女兒,就會窮得連盜賊都不願意光顧。

    這個時代,生產力落後,生產資料被豪門世家大量占有,百姓生存困難,根本養不起幾個孩子。又因為需要男孩傳宗接代,所以隻能選擇溺斃女嬰。

    貧苦人家溺斃女嬰是因為養不起,而富貴人家溺斃女嬰則是想要生兒子。甚至這些富貴人家溺斃女嬰更為殘忍,他們擔心溺斃了這女嬰,  後麵再生孩子的時候依舊是女嬰,  所以就會故意用針紮女嬰,以此來嚇唬讓這些女嬰不敢再投胎到這裏,然後好去生男孩。

    當然富貴人家溺斃女嬰這還有跟厚嫁風俗有關,前朝《東苑筆錄》裏麵記載,“嫁女必用蜜浸果品,以多為貴,至少亦須數百瓶。此物無買處,必須家自配製,又極費事。嫁期數月以前,即須備辦,殫日夜之勤,窮工極巧...貧寒之家,慮遣嫁之難,而舉女不敢多留者,半由於此。”

    甚至有些小富之家一次嫁女就要耗費一半家財,因此這些人家不願要女嬰。

    因為擔心溺斃女嬰會遭到鬼魂報複,這些人還去找一些所謂的神靈庇護,陸凡就曾經聽他師父說過,一些地方會供奉‘護嬰龍王’、‘護嬰河神’、‘護嬰土地公’之類的東西。

    什麽意思呢?說是一些養不活或者早夭的嬰孩認給這些神靈作幹親,  祈求這些神靈庇護孩童的魂魄不受風吹雨打。剛開始陸凡聽說這些事情的時候並沒有反應過來,後來才知道,什麽認幹親,分明就是借助鬼神之名,行溺嬰之實,又怕被那嬰兒鬼魂糾纏,所以搞出來的東西。

    這張員外的情況就是這嬰兒前來報仇了,隻是陸凡也沒想到,這女嬰的報複居然會如此。直接鑽進張員外的肚子裏,讓其懷孕。而且看著情況,若是他不出手,這張員外的結局肯定是被那鬼嬰兒吸幹陽氣,破腹而出。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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