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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
首都東城區,一處司法辦事處。
“莉茲,女,二十歲,居住在東城區迷迭香街0號,”班奈特抬起頭,望著麵前這個身材嬌、相貌甜美的女孩,“你,你自願代替你的父親成為陪審團成員,參與這一次審判?”
“是的,”名叫莉茲的年輕女孩麵帶微笑點了點頭,“現在可以把我的證件還我了嗎?”
班奈特點了點頭,把身份證件還給了女孩。
不過他實在想不通,為什麽像這樣一個二十歲的女孩,竟會自願加入陪審團。
班奈特是布雷登王國最高法院的一名司法助理。
他的一項主要工作便是在最高法院舉行審判的時候,從布雷登王國的居民中招人,來當陪審團的成員。
布雷登王國的法律通常根據人們日常生活中形成的公序良俗進行判別誰是誰非;在審判過程在,最終決定嫌疑犯是否有罪的並不是法官,而是由平民組成的陪審團,一般從年滿十八周歲、沒有犯罪記錄的王國國民中隨機抽簽挑選。
而在審判過程中,為了防止被輿論影響,陪審團成員需要與世隔絕,不能與外界聯係,也不能讀書看報,再加上案件大都枯燥無味,往往會持續很長時間。
大部分居民若非迫不得已,都不願意加入陪審團;甚至不惜裝瘋賣傻,也要逃避這項義務。
他們常常開玩笑:在陪審團待了一年,工作沒了,寵物丟了,妻子也跟別人跑了。
正因如此,這份工作讓司法助理班奈特深感頭疼。
每一次招人,他都得想方設法地服那些固執的公民,跟他們軟磨硬泡很久,才能讓他們不情不願地加入陪審團。
這位名叫“莉茲”的、自願加入陪審團的年輕女孩,顯然是一個特例。
班奈特巴不得所有人都跟她一樣省心。
“對了,班奈特先生,您能告訴我,這一次受審的嫌疑人是誰嗎?”
“這個……得等你到了最高法院,才能告訴你,”班奈特回答道,“你先去收拾一下行李吧,後早上記得準時去最高法院報道。”
“嗯。”莉茲點了點頭,臉上露出了一個甜美的微笑。
跟班奈特道別之後,她便轉身離開了這間屋子。
雖然她手頭有一些零錢,但出於省錢的目的,她還是選擇頂著烈日,步行回家。
當她回到那肮髒、潮濕、逼仄的貧民公租房時,她的父親早已杵著一對新買的拐杖,艱難地在門口靜靜等待她。
“莉茲,這回辛苦你了。”父親擠出一個艱難的微笑,對她道。
“爸,還是先進屋吧,”莉茲回應道,“等我去陪審團後,你一定要照顧好自己,可千萬別再去教堂參加什麽勝利慶典了。”
“唉。”聽到這話,父親低下頭,望著自己無力的雙腿,默默歎了口氣。
這傷很新,也很疼。
但他卻更心疼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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