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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貴的一批的代言費(2/2)

作者:近白者黑字數:6364更新時間:2019-11-02 20:35:35

    “那就開始唄。”劉能做了一個無奈的表情,不過帶著口罩是看不出來的,彼此交換了一下資料,事實上在這之前雙方就互相發了資料摸了一下底,知道對方的情況。霍如來這次其實是不打算過來的,一家成立才剛剛三四個月的小遊戲工作室,一沒錢二沒大型遊戲,找什麽明星代言?那不是搞笑呢嗎?

    不過這次來也有一些別的原因,比如說李麗珍的確在飛流創娛被邊緣化了,很長時間麽啥通告也沒戲可以拍。而且對方說,差旅費全包,純當過來旅遊一趟,真是好的機會,代言其實也沒太大問題。

    “我們這次是想要讓李麗珍做我們遊戲工作室的代言人,拍攝幾支廣告,然後還會為幾款遊戲做專門的代言。之前我們遊戲的部分角色的配音也是使用她的聲源,我們打算把這個概念也加進去。”

    霍如來歪頭算了一下,“做公司代言人,一口價是四百萬,代言時限是兩年;附贈拍攝兩隻廣告;如果再拍攝廣告的話,每支廣告的價格是30萬,拍攝的廣告需要是我們指定的廣告公司,期間產生的任何和拍攝相關的費用,由貴司來負責。關於做CV演員的事情,不在我們的討論範圍之內,李麗珍簽署我們公司合約的時候,並不包括聲源版權。但是如果你們想要用她形象來宣傳聲音,這是不可以的。當前,正式簽約之後自然可以。”

    劉能倒吸了一口冷氣,“這價格不便宜啊!”

    “李麗珍可是國內的一線明星,自然是不可能便宜的。”這個數據和他之前跟李麗珍聊天的時候了解到的出入很大,不由得有些懷疑代言費中是否有什麽貓膩。

    “我能詢問一下不?現在李麗珍簽約的是哪家公司。”

    “飛流創娛。”

    果然如此。之前飛流創娛舉辦遊戲創意大賽的時候,旗下的明星客串一下主持是蠻正常的,當時就想著是不是雇傭關係,現在隻不過是恰巧證實了罷了。也不知道霍如來現在是不是已經和母公司說了這個事情,劉能知道,經紀人一般是有一定的自主權的,但是到最後簽合同的時候肯定是需要飛流創娛知道才行。

    畢竟合同的主體還是飛流創娛,這個沒辦法改變。知道這個消息後,他多少有些氣餒,這次的合作恐怕沒機會,前段時間郭羽前來想要買下《三國殺》的全版權,被他拒絕之後,兩個人關係差不多宣告破裂。如果被郭羽知道竟然要用他們旗下的藝人去代言遊戲,還是《三國殺》恐怕是絕對通過不了的。

    最近他對國內的一些格局越來越熟悉,也知道現在飛流創娛旗下的大文娛相關的事情,現在郭羽就是最高的話事人。

    試探的問了句,“今天你過來,你們的郭羽郭總知道嗎?”

    霍如來皺了一下眉頭,“我們的合作現在還沒走到哪一步,要到真正走合同的時候,才會告訴郭總。你問這個事情做什麽?”

    劉能歎了口氣,“倒不是我想問,建議你先跟你們郭總報備一下這個事情,恐怕他不會願意你們和我合作的。”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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