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認冷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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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突然就成了香餑餑(1/2)

作者:東蟹西獨字數:4822更新時間:2021-10-18 01:07:38

    辦公室內,許峰和陳葉雄對視一眼,都露出了苦笑,在這個莊卓源身上,似乎看不到一個新人的仿徨,謙卑,滿滿的都是自信,他也很敢於為自己的要求發聲。就算是周董當年,跟阿爾發音樂簽訂的新人條款照樣是很苛刻的。一直到周董跟阿爾法解約,自立門戶,為了拿回自己歌曲的版權還付出了很大的代價。這也是後來這些音樂公司在歌曲版權上把握的越來越緊的原因。歌曲的版權在手,公司才更有議價(剝削)的把握。

    回到家之後,莊卓源給自己跑了一份杯麵,還在等麵餅泡開,手機就響了。婁逸蕭發來的短信:“怎麽樣?”

    “不歡而散。”

    莊卓源的回複言簡意賅,也讓婁逸蕭那邊心涼了半截,很快接著發信息鼓勵道:“不要緊,應該還會有其他機會的。“

    emmmm,怎麽看著像女朋友在鼓勵男朋友呢?莊卓源的神色有些奇怪,想了想還是打斷了自己回複的想法,專心吃杯麵。

    事情還真的像婁逸蕭說的那般,莊卓源很快就收到了第二家公司的邀請,海鷗音樂,培養出了杜蘭特,林丁丁,藍菲琳等歌手的公司,向莊卓源發出了簽約的邀請。

    對比起東方之星,海鷗音樂在業內算是小有聲望,在老一輩歌手巔峰期已過的情況下,林丁丁在當下的當紅程度絕對可以排進男歌手前五,而且他在自己包辦大量譜曲,編曲工作的同時,還能為其他歌手寫歌。不過公司的發展也不能隻依賴於一個林丁丁,所以公司也在積極的挖掘新人來充實陣容。

    參觀了錄音間和辦公室,莊卓源對海鷗音樂的硬件挑揀還算滿意,畢竟是有些作品的公司,專業性上確實不是東方之星能夠比擬的。不過相對於許峰那邊表現出來的“求賢若渴”,有意簽約莊卓源的經紀人楊承宗看起來更加強勢一些。

    媚上而欺下,大部分管理者都有這樣的特性,尤其是海鷗這種“大公司”,真要是莊卓源發展到林丁丁的地位,甚至恢複到杜明翰的級別,楊承宗隻能老老實實的跪舔。對於這一點,莊卓源看的很開。

    但同樣是歌曲版權的問題,楊承宗絕對不鬆口:“業內也有業內的規則,任何一家公司,都不可能把公司名下的專輯版權100%回歸作者。這是公司長期的一個隱形資產。“

    楊承宗的話有些道理,這也是大部分創作型歌手,要麽自立門戶,要麽幹脆索要公司股份,成為小股東的原因。

    “你先看看,這是我們能給你的第一份經紀合約。”對比起許峰,楊承宗就沒有說什麽“可以洽談”的說辭,接受就接受,不接受就拜拜。

    莊卓源接過合約看了起來,在待遇分成上對比東方之星基本一致,這也是新秀歌手簽訂合同的統一模板了。不過在版權分成上,公司可以跟莊卓源六四開(無任何費用),同時注明了一處條款,在專輯發行之日算起,滿三年之後,莊卓源可以用50W到100W不等的價格回購公司手中的版權,這算是相對人性化的一個條款,莊卓源想要保障自己音樂的完整性,就得付出一些經濟代價。而莊卓源首張專輯的製作費用,也定在了300W到400W不等,具體還要取決於歌曲的質量以及公司判定的前景來看。

    看似各方麵條件都強於此前東方之星給出的條款,但卻有兩點讓莊卓源不太喜歡,其一自然是歌曲版權的問題,其二是合同年限為期八年。如果雙方的合作不是很順暢,莊卓源得捆綁在海鷗八年,一直到他29歲,這就有些冒險了,畢竟新秀合同的分成其實還是非常壓榨歌手的。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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