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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鐵礦(1/2)

作者:臉圓的狐狸字數:4632更新時間:2021-11-18 14:38:17

    第46章  鐵礦

    伏興文怎麽也想不明白,孫奕今天風頭正勁,他卻忽然消失。

    怎麽一下子就跑到了自己家裏,跟自己父親對坐喝茶。

    今天這是唱的哪一出啊。

    客廳中,跟伏浩廣對坐的孫奕,正是剛剛急衝衝逃跑的孫奕。

    孫奕早就把幾個案子的所有資料,全都備份到了【萬司律典】當中。

    當頌完靜心咒後,孫奕重新找到了目標。

    拒絕了李俊風的邀請,當下就前往了伏家,準備開始第二個案子的準備。

    伏家的案子更麻煩,而且也是還有四天就要開庭了。

    對於明理堂給自己挖的坑,孫奕已經無力吐槽了。

    隻能盡快參與到案子的調查當中。

    與李家稅銀案不同。

    伏家的案子,名義上是走私銷售私鹽。

    案卷當中,是德林府推官廳出具的逮捕文件。

    幾個掌櫃已經被關在府衙的牢房裏了。

    伏家作為背後的商行,其實大家都懂,這就是在打伏家的臉了。

    如果伏家最後案子的審理結果不好,伏家要麽狠出一波血,要麽幾個掌櫃就會被殺雞儆猴。

    而從現在的證據上說,伏家幾乎是沒有任何可以辯駁的地方。

    伏家在交給律者堂的文件中,也隻是辯稱自己原來是有銷售私鹽的許可證的。

    但這份文件被收回了,伏家隻是在銷售原來的存鹽而已。

    這個理由,幾乎就跟沒有理由一樣。

    鹽鐵官營,就是說重要的物資,如果沒有官府的許可,不得生產、運輸和銷售。

    任何一個環節都需要有官府許可的文件。

    沒有文件,還做那個事情。

    從法律的意義上來說,那就是走私。

    不論貨物真假與否。

    也就是說,就算伏家出售的鹽一點問題都沒有,可隻要他們沒有銷售許可就進行經營。

    那就是走私!

    當然,孫奕也可以把事情扭轉成非法經營。

    但這有什麽實際意義嗎。

    走私和非法經營,隻是罪名不同。

    在量罪程度上來說,該判幾年,還是要判刑幾年的。

    所以,罪名的改變,並沒有實際意義。

    而且,孫奕要的是勝訴。

    不是,修改官府起訴罪名。

    考慮到這些,孫奕必須盡快親自前往伏家,了解整個事情的來龍去脈。

    其實,孫奕一開始就抓住了一個問題的實質。

    那就是為什麽伏家的經營許可被吊銷了。

    這個案卷當中,可沒有。

    而這,才是整個案子的關鍵。

    孫奕好不容易才讓伏家的門房,通傳到了德林府伏家商行的家主伏浩廣。

    兩人剛剛談到案子。

    伏興文就興衝衝的跑了回來。

    當下,在伏浩廣的引薦下,孫奕和伏興文見了禮。

    當孫奕叫道伏興文名字的時候,隨著伏興文的回答,孫奕瞳孔一縮,這小子,竟然是凝脈九層的修為。

    還真是深藏不露啊。

    不過孫奕也不糾纏,轉過頭,就跟伏浩廣繼續講解案子起來。

    孫奕看伏興文還好,但伏興文看到孫奕,卻十分激動。

    實在是孫奕今天給伏興文留下的印象太深了。

    他興衝衝的坐在一旁,準備看孫奕對伏家這個案子的分析。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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