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自然是不敢的,手雷又沒有技術難度,等到化學推廣開來之後,一個十來歲的小孩都能學會製作,算不上什麽。”
林秋開口繼續道:
“隻是想讓陛下估測一下威力罷了,威力最小的破擊炮,能夠產生的破壞力,大概相當於三十個手雷同時在以一個地點爆炸的效果。
並且,射程會比人用手拋的距離多出十倍…當然,我說的是正常人的臂力,程將軍那種,掄起幾百斤的石頭跟玩兒似的,他們扔手雷的距離肯定是沒辦法用來作為單位衡量的。”
三十倍的威力,十倍的射程…
光是聽到這兩個關鍵詞,就足夠讓李二熱血上頭了,他忍不住暢想,當初自己若是有著這番武器,三千破十萬大軍算什麽?
給自己三百人的軍隊,他都能夠把那十萬大軍滅掉了!
李二急忙開口,催促了起來:
“既然有這麽好的東西,你敝帚自珍幹什麽?拿出來用啊!
初一大朝會的時候,高昌國的那一些夜郎自大之輩,居然敢在我大唐放肆!
若非朕體恤士兵,不願太多折損於戈壁荒漠,早就下命令將他們清理一遍了!
隻要有了這個叫迫擊炮的武器,朕給程咬金三百兵馬他都能把這個該死的國家滅了!”
都隔了三個多月了,還記著仇呢?
林秋瞥了李二一眼,嘴角微微有些抽搐,你這心眼兒,比我想象之中的還要小的多啊。
他開口說道:
“迫擊炮不同於手雷,需要的材料費用很高,按照現在的鐵器市場價格來算的話,一顆炮彈的價格都要二兩銀子左右了,這還光是去計算材料費,而不包括人工成本等。
除此之外,每一門炮筒的製作,大概需要三十兩白銀…這個指的同樣也是材料…
陛下,您…用得起嗎?”
李二不滿的瞥了林秋一眼,你居然問大唐皇帝用不用得起軍火裝備?
開什麽玩笑!
給朕用!
用大顆的炮彈!
林秋繼續默默道:
“大炮一響黃金萬兩,如果隻打算用三百個人去滅國,那就需要三百個炮筒,是九千兩百銀。
幹一仗最少也得發生兩輪炮彈吧?那就是六百枚炮彈,又是一千二百兩…
程將軍怎麽也得去打個三五仗…”
最終,林秋給出了兩萬兩白銀的報價,並且補充道:
“這還未算人工成本,若是算上的話,哪怕隻給一成的利,都要額外加兩千兩銀子。”
隨著林秋的算賬,李二的麵色逐漸變黑,這打的是仗嗎?
這打的是他的命啊!
而且除了炮筒之外,其餘還全部都是一次性的支出。
猶記得在五個月之前,程咬金出征東突厥時,為了區區萬兩白銀價值的軍備,連續數個深夜踹開了戶部侍郎劉政會的大門!
在那段時間,就連整個國庫的儲備銀兩也不到十萬,李二的內庫,擁有財產更是隻有幾千兩白銀而已。
換成幾個月前,恐怕他李二全部的財產恐怕都不夠去打一仗的。
哪怕隨著宏記商行崛起,林秋每個月分給她的財產也就隻有十多萬兩白銀,幾個月下來也就隻領到不足四十萬兩白銀。
而李二本身也是個消費大戶,比如說林秋曾經報給程咬金的馬蹄鐵、以及各種冬衣、蛋白粉等等,李二手頭寬裕之後,自然不會吝嗇於這些東西。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