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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章 法律不過就是工具(第三更,求訂閱,求月票)(1/3)

作者:無語的命運字數:5362更新時間:2022-01-14 20:54:45

    會安因為廣府、潮汕和客家人的爭鬥便宜了越南人。

    吉隆坡華人錫礦公司持續十幾年戰爭,最後便宜了英國人。

    西婆羅洲七大公司的內鬥持續了百年,所謂的“蘭芳共和國”更是引荷蘭人為助力,他確實活到了最後。最後一個被荷蘭吞並的華人公司。就這,居然還有人以它為榮,以它擅長內鬥,第一個臣服荷蘭,接受荷蘭人冊封的官職,攻打其它的華人公司為榮嗎?

    好吧!

    事實就是華夏先民篳路藍縷,不知死了多少人開拓的基業,就這樣便宜了外人。

    為什麽會這樣?

    荷蘭人是怎麽建設的巴達維亞。

    西班牙人是如何建設的馬尼拉?

    同樣的公司,荷蘭人、英國人是怎麽在亞洲、在北美開創他們的殖民大業?

    僅僅隻是靠槍炮嗎?

    當然不是!

    他們靠的是法律!

    “無論是巴達維亞,還是馬尼拉,亦或者是孟買,甚至墨西哥、秘魯,等等,所有的地方,除了總督之外,地位最高的官員就是法官!”

    出這番話的時候,施奕文看著顏如玉道。

    “為什麽是法官的地位最高?”

    “因為法官的存在,法律才得到實施,那些不法之徒的行為才會受到約束,讓他們不會陷入內鬥,而是一致對外!”

    提到法官時,施奕文自然想到了曆史上的西部,當年那裏可是真正的不法之地,那些口口聲聲著“柯爾特給予公平”的美國人,一言不和就開槍相向,可是法官和治安官的存在,卻維持了基本的秩序,正是基本法律秩序的存,避免了他們陷入無休止的內鬥之中。

    似乎歐洲各國所有的殖民地,在建立殖民地之後的第一件事,就是實施法律。也正是法律的存在,讓他們不至於陷入不同派別不同地域之間的爭鬥之中,因為爭鬥是有代價的——法律的懲罰!

    “就像在內地一樣,因為有官府,有法律的存在,即便是有爭鬥,大家也會盡量控製著事態,不是他們去控製,因為他們知道事情鬧大了官府不會坐視不問,如果沒有法律的製約,頭目之間的爭鬥就是你死我活的,移民們無論是否願意,都必須要選擇一個派別或者地域作為依靠。甚至兩個人之間的爭吵,有時候也會引發派別族群之間的爭鬥……”

    到這些時,施奕文簡直有些無奈,他的腦海中立即浮現出明代,尤其是晚清廣東的“土客之爭”,為了爭水、爭地雙方死傷數百萬人,成鎮、成村的人被屠盡。

    而晚清“土客矛盾”的持續惡化,實際上與官府有著扯不清的關係,甚至有官府從中刻意挑唆存,利用他們的對立情緒,維持自身統治。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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