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後的幾天日子裏。
季晟和季慶、季愛國三人奔波在魔都各個繁華的地點,外灘和城隍廟是首選,其次什麽魔都大舞台、豫園都去。
隻可惜如今還沒有東方明珠和金茂大廈,更別說後來繁華不已的楠京路步行街和第一八佰伴了。
季晟能選擇的地點少了不少。
這幾天他們三人分工明確,季愛國充當“傻小子”攤主。
季晟和季慶充當演員。
還別說,效果出奇好。
經過四五天時間,他們居然賣出去了一百八十多台相機,計算器電子表也賣出去了三四十隻。
甚至這兩天季晟實在嗓子啞的演不了戲了,還花錢雇了幾個小混混來充當他們的水軍。
賺錢了就是這麽任性。
賺錢不就是為了花麽?花錢不就為了自己爽快?
季晟喉嚨啞了喊不動,花錢找兩三個人替自己演戲,很理所當然,乃至於他內心在暗暗感慨,有錢就是好啊。
這兩三個小混混每天跟在他們後頭,包吃不包住,還開五塊錢的“高工資”,演戲別提多起勁了。
這天。
隻剩下十幾台相機了。
季晟決定趁著下午這會加把力賣完,然後坐晚班車回家去。
他叫來了給自己當水軍的那三個小混混。
三個小混混分別叫楚鍾林、周小民和王雲倉。
“小晟哥。”
“今天真最後一天了啊?我好舍不得你。”
三人依依不舍。
季晟笑罵道:“你們是舍不得我嗎?我看你們是舍不得我的錢吧?”
“嘿嘿。”楚鍾林撓撓頭。
王雲倉老不要臉了,油嘴滑舌道:“哥,我真舍不得你,如果你是女人,我真會愛上你。”
季晟被他說的惡寒不已,翻白眼道:“滾蛋!少在這邊惡心我了。”
眾人都被逗得哈哈大笑。
說笑了幾句,季晟直截了當道:“行了,和前兩天一樣,你們進城隍廟裏去,知道怎麽做吧?”
“知道知道。”楚鍾林點了點頭,然後道:“那我們進去了?”
“去吧。”
三個人拿著相機進了城隍廟。
季晟又看了看季愛國和季民,“愛國,老規矩,你長相老實,留在這裏看攤,我和小慶給你望風,如果城管來了,咱們立刻就收拾東西逃跑。”
“好咧。”季愛國應聲。
前兩天他們在豫園那邊擺地攤賣東西,險些被城管抓住充公,幸好楚鍾林、周小民和王雲倉一起幫忙收拾東西,他們才逃過一劫。
如今的城管雖然還不像九十年代中期那麽蠻橫,但也沒好到哪裏去,就連人M報上都刊登過一條對城管不滿的新聞,新聞標題就叫做《讓我們到哪裏去賣菜》。
其實東西充公季晟不怕,他怕的是自己被逮住,畢竟沒有身份證明。
季晟和季慶來到大門口蹲著。
門外大爺一瞥他們,用魔都話笑罵道:“你們兩個小鬼又來禍害人了?”
季晟都和大爺混熟了,嬉皮笑臉道:“我禍害誰了啊?我那是給大家爭取優惠,五十塊錢一台照相機,你去商店裏買的著?”
季慶摸了包紅塔山出來,有些肉疼地抽出一根遞給大爺,嘴裏說道:“就是,明兒個你想看我們還看不到了呢。”
大爺接過香煙,掏出火柴,嘩啦一聲點燃,騰雲駕霧道:“幹嘛?你們明天不來這裏了?”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