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在南湖小區居住,哪為什麽要搬呢?也沒有聽說你們在這裏住的不好呀!”王大媽有點焦急的問。
她其實真的不太想林初夏搬走的,因為她想叫林初夏做一些小事情的話,她從來都不會推三推四的。
而其他的鄰居都不會對她這麽熱心。
其實很多時候人都是將心比心的,王大媽平時對鄰居的態度很一般,別人當然也不會對她熱心了。
也隻有林初夏這樣不計較的人,才會一直不跟王大媽這樣的老人計較這麽多。
而安幕希就對王大媽沒有什麽好感。
“我是搬去我男朋友那裏一起住,並不是另外租房子住才不租這裏了。”林初夏跟王大媽解釋說。
她也不想說她已經和韓城領證了,免得嚇著王大媽了。
果然,王大媽一聽,就跟林初夏說:“你一個女孩子,還未結婚就搬去跟男朋友一起去住,這樣對你一點好處都沒有。如果分手了的話,吃虧的隻有你。”
她其實想說林初夏不懂潔身自愛,這樣會丟女人的臉,但是想到現在很多年輕人都是這樣的,所以她就沒有說那麽多了。
再說,林初夏也不是她的女兒,她覺得沒有必要那麽緊張。
說得太過份的話,恐怕林初夏也不愛聽。
林初夏不好意思的笑了笑,也不知道應該怎麽跟她說,因為她跟韓城認識的時間確實也不長,不但一起同居了,而且還領證了,速度確實有點快。
不過林初夏一點都不後悔,因為她能感覺到韓城對自己的真心,而她也是非常愛他。
這一輩子,隻要他不離不棄,她就不會辜負他。
韓城還說在別墅的房產證上加上林初夏的名字,林初夏讓他不用這樣做,但是他說已經讓張皓然去處理了。
韓城還說這房子也值不了多少錢,但是這是他們共同的家,所以一定要有她的名字。
林初夏聽了,當然非常感動。
她不是感動於韓城給自己的財富,而是感動於韓城對自己的誠意。
而且“共同的家”這幾個字,讓她覺得很溫暖。
她相信每一個女人,都希望和自己喜歡的人組成一個家,去開啟人生中另一段新的美好的生活,而她也不例外。
所以對於在別墅的房產證上加上她的名字,她由反對轉為讚成。
因為她願意和韓城一起去守護他們共同的家,也願意為這個家裏開枝散葉。
林初夏也沒有許多時間站在門口跟王大媽閑聊,就跟她說自己要進去淋花了。
王大媽以為林初夏不喜歡聽自己說的話,所以就不願意多聊了。
她也沒有所謂,因為就算林初夏與她的男朋友分手了,吃虧上當的也是林初夏而已。
像林初夏長得這樣漂亮,王大媽覺得很多男人都會想得到她的,如果她遇人不淑,那也是她的命。
反正王大媽覺得自己說過了,好人也做了,以後要有什麽事情的話,林初夏也不能怪自己沒有勸她的。
當林初夏進入小花園後,歡歡也跟著走了進去。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