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urt………
“由於涉案警員洪偉光搜證過程中,犯了嚴重的程序錯誤,本席現在宣布,控方呈堂的一號證物凶刀,不能再作為有效證物。”
“各位陪審員,本席現在提醒你們,本案現在沒有凶器,你們也不能將凶刀與被告聯係在一起。”
經過十分鍾的休庭,法官重新回到法庭,如上宣布道。
“這………”
“什麽意思,還真能這樣辯護?直接禁止了凶器呈堂?”
“這一招的確夠狠,可是…………”
一時間,法庭上議論聲四起,法官倒也很給麵子,沒有第一時間製止。
特別是楊佐銘身後的幾位助手,這會兒都懵了。
他們跟隨楊佐銘也算是“身經百戰”,可還真沒遇到過今天這樣的情形,官司打著打著,最主要的證據沒了,這叫什麽事兒啊!
“師傅,怎麽辦?”
其中一位助手最為沉不住氣,連連問道。
倒是楊佐銘,不愧“傳奇”之名,短暫震驚之後,馬上恢複。
精神振作,楊佐銘身子靠後,小聲道:“本來以為是一件簡單的案子,打成現在這樣的局麵,看來我們真是遇上對手了。”
“禁止物證呈堂,這一招的確厲害,是我從沒想到的。”
“不過這件案子除了凶刀物證,還有其他物證和充足的證人。”
“再者,陪審團都是人,不是機器。”
“凶刀是怎麽一回事,大家心知肚明,就算形式上不能呈堂,可陪審團的心裏,已經有了這個物證。”
“放心,我們一定贏!”
楊佐銘一番話像是對徒弟們講,更像是激勵自身鬥心。
話罷,楊佐銘絲毫沒有耽擱,霍然起身:“法官大人,一號證物不能呈堂,那其他證物是否也有問題?”
“那倒沒有!”
法官依法直說,否定道。
“那好!”
楊佐銘認真點頭,隨即看向陪審團方向道:“各位陪審團,我想提醒你們的是,就算沒有一號凶刀,可是其他證物還是有效的。”
“被告當時所穿的衣物,上麵沾滿了被害人的血。”
“另外,被害人當時手上也有一把刀,上麵同樣沾著被告的血。”
“再加上先前已經上庭的十幾位目擊證人,他們都看見,被告當晚是帶人坐車到了尖東海濱路,並且單獨找上受害人廝殺。”
“這些種種,已經組成完整的證據鏈……………”
眼看楊佐銘侃侃而談,法庭內本來還有些嘈雜的聲音全部禁止,所有人也立即對這位傳奇檢控官產生欽佩情緒。
真是厲害啊,剛剛被辯方“出其不意”來了一招狠的,立即就反應過來,並且組織起有效反攻。
就像楊佐銘所說,即便關鍵證據沒了,那也沒關係。
目擊證人那麽多,其他物證依舊有效,組成在一起,是完全可以拋開“凶刀”的。
換言之,辯方算是做了無用功了。
隻不過作為一名“新丁“,能夠想到那麽偏門的條例,直接將主要證據給弄沒了。
就憑這一點,雷萬霆這個名字,也算是響了。
沒人會再覺得他是一個沒本事的大律師,隻會覺得可惜。
可惜靚坤這件案子實在太鐵,證據實在太多,換誰上去,也沒法打啊!
“雷大狀,你已經很了不起了。”
“是啊,是啊,這場官司就不該接的。不過沒關係,就算輸了,也沒有人會說你什麽。”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