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場有很多規矩和眾所周知的潛規則,隻要在官場混就得遵從,不然會犯眾怒,或給自己招來麻煩。
一把手在常委會裏的一票否決權和拍板權就是最重要的規矩之一。
從來沒有規章製度或紅頭文件明確一把手可以一票否決,也沒有拍板權的概念,但實際操作中從最基層鄉鎮黨委到京都最高層都這麽做,算是心照不宣的默契。
通常來說常委會開到這個份上,吳鬱明以主持全麵的市委書記身份拍板並不為過,不屬於強行決定:
一方麵這是市長方晟的意見,按常規重大問題隻要書記市長達成一致就行;另一方麵關於方案的討論過程中,成槿芳、耿大同等人明顯處於下風,吳鬱明此舉屬於順勢而為。
常委們有沒有表達不滿的方式?
有。那就是在會議記錄上簽字時注明“保留意見”,除此之外隻能接受。
浸淫官場多年、早修煉得八風不動的竇康何以一反常態公開頂撞吳鬱明,難道先前關於調查諸葛誠的決定深深刺傷了他?
這是原因之一。
關鍵在於,竇康突然意識到不能形成方晟衝鋒在前,房朝陽側麵助攻,繼而吳鬱明最終拍板的模式!
此外竇康的小算盤是,越是取得優勢的情況下,吳鬱明和方晟越不敢輕易翻臉,否則常委會爭吵起來,非但嚴重影響領導班子威信,使得改製方案討論泡湯,之前關於調查諸葛誠的決定也視為無效。
因為沒有常委在會議記錄上簽字。
同樣有這個顧慮,吳鬱明臉色在極短瞬間一變再變,第一個想拍案怒吼的念頭早被否決。
妥協是必須的,主要在於分寸拿捏到什麽程度,怎麽表達自己的不滿。
正拿不定主意,方晟飛快地說:
“四個月完成改製,半年內恢複產量。”
吳鬱明反應何等之快,威嚴地說:“改製不能影響產能,這是改製後董事會對運營團隊的考核標準;下麵討論第三項議題……”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