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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6章(1/2)

作者:岑寨散人字數:3330更新時間:2022-06-22 03:04:56

    “看來這邊生意不錯?”方晟若有所思道。

    “因為屬於電廠管轄範圍,每年都向攤販們征收管理費,大概三千到五千不等的樣子,這一長溜加上另一側將近100家,單排檔這塊每年收入好幾十萬。”鄭進道。

    “住戶那邊也收錢,”蔡雨佳道,“隻收錢沒有投入,等於躺著賺錢,所以電廠不想搞開發。”

    鄭進補充道:“協議一簽十年表麵看縛住自己手腳,實質跟電廠那份30年合同一樣,都想盡量霸占這塊地方,爭取利益最大化。”

    “按規劃這裏拆掉後幹什麽?”方晟問。

    蔡雨佳匯報道:“一是環水庫木棧道,分跑步和自行車兩條道;二是擴建原有綠化隔離帶為百樹花海觀賞區,兩側為綠色盆栽和觀賞花卉,中間是根雕、盆景等等;三是拐角興建休閑區,包括兒童樂園、羽毛球場等等;四是……”

    “等等,”方晟道,“就是說拆掉後做排檔生意這些人沒地方經營了?”

    “我們設想把排檔移到公園北大門附近,”蔡雨佳說,“缺點是北門比較偏,人流量少,遠離學校、商場等,生意可能受點影響……”

    “影響不止一點點,而是毀滅性的,雨佳,還有鄭縣長,在拆遷問題上我們不能隻從宏觀規劃考慮,講究整個格局美觀雅致,而一味要求群眾服從大局作出犧牲,如果我是群眾會反問一句,我們憑什麽犧牲?給錢,那就答應我們提出的高價呀,可不能指責我們漫天要價!”

    鄭進不好爭辯,蔡雨佳畢竟是老部下,有話直說:

    “方市長,之前您也承認這些都是違章建築,他們根本沒資格住這兒,在這兒經營……”

    “那是電廠管理失職,不是人家的問題,”方晟道,“就象市中心不準隨意擺攤設點,如果出現攤點咋辦?我隻追究城管責任,沒理由把攤販抓起來處罰對不對?幾百戶人家,上千號人賴以生存,你一下子把人家全部趕走,安置地點又那麽背,有沒有考慮過人家的活路?那才是群體事件的根源!”

    蔡雨佳與鄭進對視一眼,期期艾艾道:“要不……在這個地段搞個美食中心?”

    “統籌考慮清楚再作決定,總之要有妥善的安置方案,讓攤販們自願配合拆遷,也能降低補償問題壓力嘛,”方晟信手一指,“你看看這排鐵皮房,沒有衛生間,顧客吃東西連洗手的地方都沒有,如果更新升級經營環境,配上整潔漂亮的桌椅,還有洗手間、垃圾回收點,誰不願意進來租賃攤位做生意?生意火爆了,多收些管理費總合理吧?拆遷補償金又賺回來了。”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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