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認冷灰
24號文字
方正啟體

九十八(1/2)

作者:周梅森字數:5236更新時間:2022-07-06 20:43:09

    孫笛在曼哈頓歌舞廳包房裏醉醺醺地唱卡拉OK時,買了一個坐台小姐的鍾。這位坐台小姐姓王,談不上漂亮,卻很風騷,三個月前曾和孫笛做過一次,是在包房的沙發上做的,邊做邊唱,別有滋味,給孫笛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所以,孫笛那晚一進大廳,見了王小姐,愣都沒打就點了她。

    進了包房,孫笛便放肆地扒王小姐的黑皮裙,想來個舊戲重演。

    王小姐卻掙紮起來:“孫老板,這裏不行了,要不你就買鍾。”

    孫笛說:“咋不行?上回我們不是在這裏做過嗎?”

    王小姐說:“公安局最近查得緊,歌舞廳老板不讓做,除非到外麵買鍾。”

    孫笛沒辦法了:“好,好,買鍾,買鍾……”

    想著王小姐的別有滋味,孫笛連歌也沒心思唱了,在包房裏呆了沒幾分鍾,便隨王小姐一起去了王小姐的出租屋。

    到了王小姐那裏,王小姐馬上嬌嗔地貼了上來,摟著孫笛的脖子問:“孫老板,你是做一次還是做包夜?”

    孫笛怎麽也沒想到工地上會出事,便說:“就做一次吧!”

    王小姐馬上脫衣解裙:“那好,你快一點,做完以後,我還要趕回去坐台。”

    不料,正做到難分難解時,手機響了。

    孫笛抓起手機,沒好氣地道:“對,我就是!什麽?你說什麽……”

    合上手機,孫笛嚇呆了,像挨了一槍,再也無心和王小姐纏綿。王小姐不知發生了什麽,還試圖把自己的工作幹完,可不論王小姐怎麽挑逗,孫笛就是不行。

    王小姐說:“孫老板,這可不怪我哦,是你不行,三百塊你得給我。”

    孫笛想了想:“王小姐,那我幹脆和你做個包夜吧!”

    王小姐樂了:“好,包夜可要八百塊。”

    孫笛馬上點了九百塊錢給王小姐:“我給你九百!今夜老子就不走了。”

    這時,孫笛還沒想到逃。事情發生得太突然,他一時間真不知道該怎麽麵對這一慘劇。現場他是不能去的,建築隊民工的粗野他知道,這時候他隻要敢露麵,憤怒的民工會撕碎他。劉敢鬥也不敢找——沒準這時候劉敢鬥正滿世界找他。

    果然,沒多久,一個個電話便打到了孫笛的手機上,孫笛一概不接,後來幹脆關了機,還故作輕鬆地向王小姐解釋說,玩就是玩,一心就不二用了。

    因為孫笛包夜多付了一百塊錢,王小姐服務極是熱情周到,光著身子穿著一雙紅皮靴,極是風騷地在孫笛身邊蹭來蹭去,孫笛卻一直在一旁抽煙發呆。

    王小姐急了:“哎,孫老板,你想啥呀?你做不做,包夜的錢我可是都不退的。”

    孫笛一把推開了王小姐:“你別煩我,一次不做,我也不要你退錢!”

    王小姐賠著小心說:“那我就穿衣服了?”

    孫笛這時才想到了逃,一把拉住王小姐說:“王小姐,你幫我個忙好不好?”

    王小姐一邊穿衣服,一邊說:“隻要不是殺人、販毒,我就幫你。”

    孫笛說:“你看我像殺人、販毒的主嗎?是這麽回事,我主持的一個工程出了點亂子,可能傷了幾個人,我怕公安局抓我!你替我到我的住處去看看,有沒有公安局的人?沒有的話,我就回去拿點東西,出去避避風。”

    王小姐馬上往孫笛脖子上一吊:“孫老板,總不能讓我白跑腿吧?”

    孫笛又拿出一百塊錢給了王小姐:“你快去,千萬別讓人知道我在你這裏。”

    萬沒想到,公安局已趕到了孫笛前麵,當王小姐按照孫笛給她的地址找到孫笛住處時,正撞到了公安局的槍口上——和公安局同誌一起守在孫笛住處的,還有孫立昆。王小姐一出現,公安局的同誌馬上把王小姐請了進來。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上一章 回目錄 標記書簽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