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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4章:一起搞波大事唄?(1/4)

作者:榮譽與忠誠字數:8990更新時間:2022-07-11 18:13:09

    人最難能可貴的品質是什麽呢?

    不是善良。

    是有自知之明!

    要不,甭管是想當好人還是壞人,首先得是個活人,不能是一具屍體。

    有了自知之明,等於對自己有足夠的了解,才能有根據時局變動,采取審時度勢的行為。

    為什麽有些人明明不咋地,卻是能夠活得遠比自己優秀的人更好呢?

    就因為他們找到合適自身定位的位置,用正確的方法取得自己的利益,並且絕不心持更多的貪婪。

    那叫見好就收。

    至於下一次的狩獵是什麽時候?

    看情況唄!

    現在呂武需要表現出來的立場是滿足於現狀。

    國內別再明裏暗裏的搞東搞西。

    國外對異族想怎麽撈就怎麽撈,反正沒去損害到哪個“卿”的利益,不會產生新的對立點。

    跟諸夏各個列國的邦交?

    之前拿到手的邦交權力,或許可以有選擇性地拋掉那麽幾個。

    呂武在接下來的一段時間跟士魴的交流最多。

    他想從老範家這裏“取經”,獲知範氏構思律法的思路,窺探采取量刑的基礎架構。

    範氏在晉國的崛起便是從擔任“士師”這個職位為起點。

    因為是從“士師”開始崛起,明明是該以“範”為前綴,外人以及內部卻使用“士”這個前綴。

    這就是以“職位”來為“氏”的一個例子。

    像是後世有些複姓叫“司馬”的人,姓氏的來曆就是某位先祖擔任過司馬。

    諸夏這邊,開拓一地出現一個“氏”,擔任某個職位而擁有“氏”,隨著時間的流逝逐漸姓和氏混淆,每一個姓氏都代表著一份沉甸甸的榮耀。

    所以要是碰上哪個白皮介紹自己是某某貴族的後代,完全可以“tui”的一聲,理直氣壯回一句:跟誰差了血統似得!

    為什麽華夏不講血統?

    周遭的人,誰的祖上都闊過,怎麽來顯示自己的特別呢。

    也許需要查一查“傷心”兩個字,有多少種寫法。

    “斬指,斷手,斷腳,其刑多也!”呂武不專門了解不知道啊!

    春秋中葉的律法很簡陋,並且關於對人肢體的傷害量刑太多。

    動輒就斬掉腳趾或手指。

    嚴重一些就砍掉手臂或腳。

    另外一些什麽黥麵、挖眼睛,割鼻子、耳朵,無不是朝著讓人麵目全非的方向在量刑。

    陰氏這邊,呂武是從幾乎什麽都不是發展起來。

    等於從一開始就掌握了絕對的主動權,已經有發布過一些懲罰方案。

    他本以為自己的一些量刑已經夠嚴重,沒想到完全是小兒科!

    比如說,領地內發生盜竊,以盜竊價值來量刑,判處服勞役多久。

    到了以國定律法來處置,偷盜的基礎量刑還就是斬手指。

    “刑不重,何以恫人心?”士魴一臉的奇怪。

    當然,他是習以為常。

    並且現在講的是“刑不上大夫”,也就是貴族哪怕犯罪,是能用其它方法補救,一般是采取罰款。

    而這個“罰款”基本是上交多少軍事器械。

    比如,給甲胄或盾牌。

    斬指和斷手斷腳、等等其餘刑法不會出現在貴族身上。

    說白了就是,犯的事夠大,貴族大不了一死,還能完完整整入土的那種,其餘刑法又用不到貴族身上。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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