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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五章 孤獨如酒(1/2)

作者:晨光路西法字數:4172更新時間:2022-07-17 03:38:18

    《新婚日記》裏具惠善糾正丈夫安宰賢:“我們並不是為了享受幸福才在一起,而是為了共同創造幸福。”

    其實生活真的是這樣,在一起不是為了某一方去享受另一方的付出,而是因為一起努力下創造了一種獨一無二的關係,並且雙方都能在這種關係中感受到相同的幸福與滿足。

    延伸到經濟合作領域,雙方合作並不是為了享受成果,而是需要共同努力,通過合作來創造更大的財富和成就。

    說白了,合則兩利,分則兩損。

    對段旭來說,跟李婉等人的合作,看上去放棄了大公司的渠道,但事實上他很清楚,哪怕自己手裏的這些歌曲非常優秀,但如果選擇那些諸如滾雷音樂以及太和稻田音樂之類的大型音樂公司合作的話,對方開出的價碼肯定不如李婉她們這家小小的音樂公司。

    至於這兩者哪一個段旭能夠得到更多的回報,其實不得而知。

    但在段旭的想法裏,他是無法忍受對方對自己的作品指手畫腳的。

    寧為雞頭,不為鳳尾。

    因此,段旭才選擇答應李婉的要求。

    當然,這種小心思,肯定是不足為外人道的。

    對於段旭提出把合同帶回家找律師的說法,何靜也好,杜豔梅也罷,都沒有任何意見,誰也不是笨蛋,這個迷你專輯如果真的能夠像段旭說的那樣,賣出超過五十萬張的銷量,那網上的音源銷售肯定也不會太差,這裏麵涉及的金錢數額就是一筆不菲的數字,換做是任何人恐怕都要仔細的思量一番了。

    所謂音源銷售,其實指的是一首歌曲的音源在網絡上被下載的次數,因為每次下載都是需要付費的,所以這部分銷售也會計入到專輯銷售當中。

    比如之前的《看海》,事實上實體銷售數據一般,最大的利潤就來自於網絡音源下載。

    而根據何靜等人的估計,崔誌遠的這張迷你專輯,如果全部采用段旭的歌曲,很有可能將會成為今年音源銷售的一匹黑馬。

    當然,這隻是她們公司內部的預測,至於準不準確,要看時間的印證了。

    段旭沒有拒絕李婉送自己回家的要求,因為不僅僅他身上帶著合同,更重要的是,他身上還帶著十萬塊的現金。

    用杜豔梅的話來說,這是預付款和簽約金。

    對此段旭欣然接受,家裏正是用錢的時候,母親買房子也好,開店也好,都需要一大筆錢,這時候有十萬塊入賬,重要性毋庸置疑。

    至於為什麽用現金交易,杜豔梅表示之前看段旭賣《看海》的時候專門要的現金,以為他比較喜歡現金交易呢。

    心裏麵默默的吐槽了一句這女人的腦回路,段旭終究還是沒有拒絕,老老實實的把那十萬塊現金放進背包,然後讓李婉送自己回家。

    開什麽國際玩笑,背著十萬塊現金坐出租車或者公交車,段旭自問還沒有那麽大的心髒。

    坐進李婉的車裏麵,段旭抱著自己的書包,曲譜已經留給崔誌遠了,畢竟如今已經基本確定合作,段旭也不擔心他會泄密。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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