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認冷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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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1/2)

作者:王雨字數:5358更新時間:2022-07-18 15:25:16

    夏坤走出醫院大門的時候,西天隻剩下一道暗淡的亮帶,街燈和商店的霓虹燈亮了,閃閃爍爍。

    馬路上,汽車行走如蟻,又塞車了。這樣的塞車夏坤早已見慣不驚。重慶江北的人和車都越來越多了,新建的樓房更如雨後春筍奇跡般地聳立。又有許多平房陋屋被拆遷,又有一幢幢新樓房在打地基,或已露出端倪,或已挺立起造型別致的屋架。

    這幾年,整個市區新修了好多房屋!

    可住房緊張仍然是個令人頭痛的難題,夏坤邊走邊想。報上曾登過一幅照片,充滿畫麵的是兩架高低鋪,上下都掛有敞開的蚊帳,床上坐了四對夫婦,都麵掛笑容,大概是記者為他們照相時都很快意。照片下麵的文字說明是:“南方一城市內,有4對夫婦不得不合住在一個狹窄的房間裏。”附有一篇《領導幹部,你的住房‘超標’嗎?》的文章,說到老百姓議論多年的“擺在大街上的腐敗”現象不少。說是一個什麽主任,“進步”一次,房屋麵積就增加一次,已先後占住7套住房,總建築麵積達502.40平方米;一位地市級市委書記,把自己的小洋樓建在公園裏,當地群眾敢怒而不敢言。這位又升了一級的幹部已被組織查處,發現他有嚴重的貪汙受賄行為,數額驚人。也說了好的,一位市委書記通過電視向全市公開自己的住房麵積,沒有達標。他所領導下的11名市委常委,住房無一人超標。

    咳,住房緊張,一是過去欠賬太多,二來呢,也確實與這類腐敗現象有關。就想到在美國時見到的住房狀況。史瑩琪的住房麵積就窄了,章曉春寄居的莊慶那住房就大多了,而甘家煌呢,就不僅僅是大而且是闊了。當然,他們那是自己用錢購來的,住房寬窄反映了貧富差別。在他們那裏,住房是商品,不是福利,不像國內反正是住公房,能伸手要就要,能要到就住,不要白不要。如果再同權力掛鉤,那些利欲薰心之徒就更肆無忌憚了。這住房製度實在非改革不可!便又想起一位熟人,到深圳去當了一個醫院的院長,職工的住房是一概不管的,全是職工自己購房,自找門路。唉,他那個院長可好當了,真輕鬆。

    想到別人的輕鬆,就感到自己的格外沉重。不是肩挑背磨的沉重,他用不著像重慶城那遍街都有的稱之為“棒棒軍”的人們那樣去扛箱搬物,而是這些天來的終日難解的身心的重負。就看見一個棒棒軍,赤臂亮肘為一女人挑了一大擔冬衣走過。10月的天冷了,那棒棒軍還汗流浹背,夏坤竟然也羨慕起他來。他那肩肉被壓了好深,臉上卻流露著攬到一筆生意的滿足,腳下沉重而愉快地翻飛,以至於那位穿戴華貴的女人被拉下一段距離,噘嘴喊:“你慢些,想溜嗦……”那棒棒軍就放慢了步子,回頭咧嘴憨笑。

    夏坤看著,也笑,覺得自己也是在憨笑。

    是的,此時此刻,可以笑一下了。開了這大半天的馬拉鬆會議,那青工宿舍樓的分房方案總算是敲定下來了,明天就打印醫院的紅頭文件下發,照章執行。他回國後的第一件事情,便是敲定這幢可以住一百多戶人家的青工宿舍樓的分房方案。這次的分房方案搞得很細很全麵,先是由房管科擬出分房草案,統計可能要分房的人的名單,由分管後勤的副院長審閱後,報給他和書記閱。再交院職代會議討論通過,再由院分房委員會議定。分房委員會他不參加,委員們均是此次不參加分房的人。今天下午是院黨政領導會議,最後敲定分房方案。涉及的問題又多又複雜又具體。

    這次的分房對像僅限於本院年輕職工中的無房戶,分房後,原則上五年內不再重新調整住房。為這“原則上”幾個字,就討論了好久,要不重新調整就不調整,什麽“原則上”?言外之意又是什麽?總還是有想不到料不到的特殊情況!唉,他腦子裏有了漿糊,行,“原則上”就原則上吧,寫上。他院長一捶定了這個音。還有什麽35歲以上的未婚職工隻能分一間。他心裏咯噔了一下,自己也是未婚者,不,是離婚者。不過,自己不參加這次分房,與已無關。有一對本院的雙職工,已分過一套兩室一廳的住房,不久前離婚了,男方現在住在父母家裏,該怎麽辦?當然得分給一間,可他提出要兩室一廳,他年資、工齡都不短。不行,隻能按這規定辦。怕難以擱平,有人說。那咋辦?也隻能照章辦。一番馬拉鬆的討論,還是確定下來。複退、轉業軍人轉入本院,軍齡算院齡計分,其住房安置費須全部交到醫院後才能參加住房分配。夏坤暗想,這倒對自己有利,要是參加分房,分數會高的。自己的住房安置費交沒有呢?不清楚,轉業時,一切都是部隊與地方聯係辦的。想必交了的,否則,醫院是不會接收自己的。獲得博士、碩士學位者,獲得各級科研成果獎者,按層次加0.15至0.25分,均隻享受一次。這條款,是自己提出來的,通過了。要體現勤奮苦幹的突出的科技人員的價值,可就不知道,一般職工和工人裏擱得平否?也還得照顧到那些默默工作的大多數啊!如何使這差距合理,又極費周章。提到離婚職工,夏坤尤為敏感:職工離婚後,其子女判歸己方者,按規定計分分房。嗯,自己適合這一點。如子女判歸對方者,本人年齡35歲以上者,按大齡未婚職工對待,住單間房,35周歲以下者,與人合住單間房。懲罰條款訂得更細,討論花費的時間最多。夏坤對此有所顧慮,既然是福利分房,人們就都想享受,即便有些過失,你扣了他的獎金,他給你來個消極怠工,損失又是誰的?可不定又行麽?要有人強占住房咋辦?這在以往的分房時是有過的,而且就是強行長住了下來。得要定下:凡強占住房者必須強行搬出且後果自負,從強占之日起,視情節輕重單項或合並給予停發一年獎金、停一輪晉升職稱、降職、給予行政紀律處分。必須得這樣辦!夏坤說,心裏又虛了一股,能否鬥硬執行?可也隻有這辦,定了。這強占住房的事情總不能老沒有個完,砍了樹子免得老鴉叫。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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