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認冷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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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誰說小妾不是人(5)(1/2)

作者:沉僉字數:4384更新時間:2022-07-23 10:05:11

    “方大哥”名叫方皓初,是個樂師,最擅長的樂器是竹笛,然而,和高狐狸一樣,他也有另一個不為常人所知的身份——殺手。

    至於阿仁這樣的家夥為什麽會認識一個殺手,根據方皓初本人的說法,他原本是被派去暗中保護阿仁的。

    趙光義為奪帝位背信棄義殺柴氏取而代之以後,周室舊部流亡蟄伏,形成了一個隱藏在朝野之中的機密組織,以曹、於、崔、高四大家為首領,名為興和會,取意“複興周室,靖和天下”,力圖推翻趙宋,將皇位歸還柴氏後人——也就是阿仁。

    方皓初本是個拿人錢財與人消災的殺手,後因受過崔氏的救命之恩而加入了興和會。崔家家主命他誓死保護阿仁。然而阿仁卻與他一見如故情投意合成了莫逆之交——雖然我總覺得“情投意合”這四個字用在他們倆身上略有點奇怪。

    從三年前開始,阿仁就一直讓方皓初介紹從前的舊主顧給自己,也幹起了“以命換錢”的買賣。難怪擷芳宴那天阿仁能冷不丁拿出那麽多錢來!難怪高孝珩要皺著眉頭斥責阿仁“仗著練出點身手就到處亂跑”!這三年來,刀尖舔血的錢他也著實攢了不少。

    猛聽說阿仁竟然在我不知道的時候殺過人了,著實讓我吃驚不小,一時之間竟不知該用什麽表情來麵對才好。哪怕方皓初卻信誓旦旦說,阿仁手上絕沒有沾過無辜者的鮮血,他所殺的每一個人都是該死之人。可殺人畢竟是殺人啊!這種事與我印象之中那個心地溫柔隨和善良的阿仁實在相去甚遠,簡直就是兩個毫不相幹的世界。尤其是,他去賺這種錢,是為了我。

    假如他曾經告訴過我,哪怕是無意之間露了破綻,我都絕不會任由他去犯這種傻。我一定會想盡辦法阻止他。我怎麽可能要他為了我去賺這種錢?沒錢沒有關係,我也有手有腳我可以自己去籌去攢,哪怕就算籌不到攢不出又有什麽大不了的?沒錢就沒錢好了,有什麽大不了的?我總能想出辦法找到活路。但我怎麽可能要他為了攢錢贖我去殺人?這和任何天理正義是非對錯的大道理都沒有關係。而是因為阿仁自己。我太了解阿仁了。阿仁絕不是一個殺手。他也會生氣,也會憤怒,發起狠來也會和人動手,但他敬畏生命。那是阿仁心底始終存在的極致的溫柔。所以他才更會寬恕。他甚至會寬恕那些曾經傷害過他的人,悲憫且憐惜地愛護這天地間的一切生命。我不敢想象,殺人這件事會給這樣的阿仁帶來怎樣的影響,更不敢想象,那些沾染雙手的鮮血,該讓他多麽痛苦。

    類似想法的顯然還有方皓初。

    雖然買賣都是方皓初給阿仁介紹的,但顯而易見,方皓初打心底也並不讚成阿仁做這種危險的事,多半是拗不過阿仁決意,想著與其放他自己胡來,不如幫他一把。然而,方皓初覺得這全都是我的錯,是我害阿仁走了歪路。

    對於這種似曾相識的微妙指責,我並沒有太多想要反駁或自辯的,隻是覺得有點好笑。

    高孝珩也好,方皓初也好,似乎這些圍繞在阿仁周圍的男人都在厭惡我,口口聲聲為了阿仁好,戒備什麽瘟疫疾病一樣對我充滿敵意。這些自詡比我有見識有本事的男人,一邊瞧不起我,卻又一邊害怕我,好像我這個連人都不算個囫圇個的小女子什麽正經事都不可能做得到卻偏偏能叫他們這些無所不能的大丈夫摔跟頭。從妲己、褒姒、西施、貂蟬到前朝楊妃,明明都是男人自己犯錯,卻偏要怪罪到女人的身上,這難道真的不可笑嗎?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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