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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江湖·春秋 第十四章 他鄉遇故人(1/3)

作者:雪中紅字數:13964更新時間:2019-08-20 00:05:30

    ?    大漠以西便不再是黃沙,而是萬裏荒蕪的黃土高原,此地流淌著凡人的起源河流,大燕的母親黃河,據典司地理勘察,黃河之水之所以那麽渾濁,裏頭便是摻了此地的黃泥。

    每個地方都有每個地方的活法,譬如狄雲楓的老家蜀地那點兒,開門便是山,趕集就得上飛梁爬蜀道,不是一般人的腳力還真不行。

    黃土高坡的走勢自然也高,不過少去亂崗怪石走起來也還方便,莫看此地荒蕪,人煙卻不少,老鄉們麵朝黃土背朝,生活雖苦卻樂在其中。

    泱泱亂世,朝政不順,江湖不穩。哪兒的百姓不受苦?

    狄雲楓今兒換了身行頭,內穿布溜白馬褂,外披一件玄青素衣,綁腿束腰。腳下一雙舊靴子,牛皮造的耐磨又不破。西北的刀客大致都是這身行頭,他管這叫入鄉隨俗。

    可旁人看狄雲楓卻怎麽也不認他是西北的“鄉俗”人,他戴鬥笠,裹圍巾,最顯眼的還是他背著的刀。在人們的眼中,他這類人有許多稱呼,好聽些的就叫“俠客”“浪子”,難聽些便叫的“跑江湖”“矮騾子”甚至叫“乞丐”也有人。

    西北是個民俗民風十分濃鬱的地方,這裏見山就有山匪,平原則有馬幫,不論鎮上乃至鄉裏村裏,多多少少都有幾個惡霸。這裏官匪一家,當官的隻要不捅出什麽大婁子,上邊兒眼睜一隻閉一隻,也不會來追究。

    總而言之,言而總之。此地要比西部其他地方更黑暗更荒唐,連朝廷都給此處賜了個“響當當的名號”——叫做它“無法地帶”。

    無法地帶,殺人不犯法,搶劫也不犯法,實屬於江湖人士的堂。會來這裏的“矮騾子”多是中原犯了人命逃來的。

    賊匪騙盜,龍蛇混雜。

    狄雲楓一路追蹤狼王至此,曆時一月之久,途中還手刃了不少狼崽嘍囉,但狼王十分精明,在邪龍死後不停地遷徙,從北疆沙漠到黃土高坡,混跡於人群市井間,還在青樓裏尋花問柳。它想用人氣掩蓋自身的妖氣,卻忽略了最重要的一點,那就是它身上的狼騷味兒!並且來找他的不是慕雪依,而是狄雲楓這個凡人。

    狄雲楓在一處風蝕殘年的木梆下站著,抬頭打量著破爛門後頭的地界,就是這個鎮子,名曰:“金雞鎮”

    金雞鎮上多是養雞大戶,大致是因此得名。

    狼是喜歡吃雞的,就是變作妖也改不了生的習性,就好比狄雲楓喜歡喝酒。

    狄雲楓終於敢在一家館子消遣酒肉,酒再貴他也要喝,而肉則是一桌子雞,燒雞,烤雞,醬雞柳,剁椒雞雜……這裏的雞肉就好比其他地方的白菜,他幹嘛吃不起?

    一大桌酒菜竟被他吃得一幹二淨,結算之時也才要了一兩銀子。他滿意地拍了拍肚子,正要離去,可這時卻有人拉過他,行話道:“兄弟,做不做生意?”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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