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中部時間2017年10月29日。
淩晨00:41。
孟菲斯-阿肯色大橋上。
這座橫跨密西西比河,連接田納西州和阿肯色州的大橋,又被當地人稱作為“老橋”(Old Bridge)。
1/
“你終於來了。”
“很抱歉,我來晚了。”
“你約的我是午夜見麵吧,12點。”於小春掏出顯示有那條短信的手機,晃了一下,算作打招呼了。
“嗯…昨天晚上有七場比賽,看得就忘了時間。”卡隆斯基二世走到於小春跟前,從兜裏掏出一包香煙,“來一根?”
“謝謝,我不會。”於小春擺手。
卡隆斯基二世自己抽出一根,擱在嘴邊,卻沒有把火點著。
“不抽?”
“等會吧。這樣熬的時間長一點。”
“戒煙?”
“戒恐怕是戒不掉了。”二世悻悻地說道,“就像這籃球一樣,看了又看,卻又停不下來。像上了癮一樣。”
他還是把叼在嘴裏的煙點著了,猛吸了一口,煙頭亮起微微的火光,映在卡隆斯基二世的臉上。他的眼球充滿了血絲,卻好像服用了藥劑似的,在黑夜裏發出瘋狂而亢奮的光芒。
“那既然來了,你就給我講講唄,關於籃球。”於小春等他抽了幾口,才打斷他提議道。
“從何講起呢…”
“就從一鳴開始吧。”於小春直奔主題。
“你很好奇他的數值?”
“對,在薩克拉門托你跟我說你給一鳴打到78分。”雖然講到了重點,於小春仍盡力讓自己語氣顯得平靜,“78分還是今年新秀中前五的數值。”
“嗯。”
“78,你是怎麽判斷出這數值的?”
“好吧,那我們就先來講講數值。”
2/
“你知道我為什麽住在孟菲斯嗎?”卡隆斯基二世又掏出一根煙,放在鼻子上嗅了嗅,然後放在手指間婆娑。
“因為灰熊隊?”於小春想到了前一晚剛剛贏下火箭隊的那支有獨特氣質的球隊。
卡隆斯基二世搖搖頭,不置可否:“在他們從加拿大遷回來之前,我就已經住在這兒了。六十年代,我在這兒出生,在這兒長大。我們一家人都在孟菲斯生活過,我爹斯科特-卡隆斯基他本尊,還有我兒子三世…”
“你們一家三口都是球探?”
“數據戰略家。”卡隆斯基二世糾正於小春,“不過,按你們的說法,算是吧。但他倆千禧年前後都搬走了,現在隻有我還駐守。”
“對了,你還沒說為什麽你還住在孟菲斯呢。”於小春想到自己打斷了剛才的話題。
“你看過標記所有NBA球隊的地圖嗎?”
於小春搖頭,滿臉困惑。
“如果你打開一張美國地圖,把所有NBA三十支球隊都標在上麵,你會發現孟菲斯恰好在它們的重心。注意是重心,不是中心。距離上可能俄克拉荷馬城更中心一些,但是孟菲斯平衡得更好——東部有很多球隊,孟菲斯與他們的距離都很合適。”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