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去霓虹肯定不可能。
且不王奎有沒有這份體力,能遊過數千裏的大海,就算是他想遊,現在也不是時候。
冬還沒過呢!
真遊去霓虹,怕是剛下水就凍僵了手腳,孟總含淚一聲“汝妻女吾養之”,然後就招呼全公司的人,在嗩呐聲中聚餐吃飯了。
當然!
死罪可免,活罪難逃。
王奎犯下了大錯,必須要接受懲罰。遊去霓虹大可不必,但今年的獎金全扣,他也不能什麽。
不僅如此!
鑒於雨宮的態度,孟浪還得帶他去道歉服軟,免得傷了和氣。
起來……
雨宮憑借一己之力拉扯起來的動畫公司,還真不簡單!
孟浪本以為,這家公司隻是他為了賭氣打造出的作坊,畢竟起步較晚,人手肯定不多。
結果他錯了!
這家名為“GAR”的會社,很明顯就是為“牙狼”而生。資金由“PD(霓虹)株式會社”提供,人員大多來自雨宮的邀請。
總員工上百人!
對於一家新成立的動畫公司而言,這已經不能算“作坊”了,起碼也是“大作坊”。
不過,作坊就是作坊。
相比於規模龐大的PD動畫,GAR社還差得比較遠,隻能期待一下未來發展了。
無論是PD動畫也好,GAR社也罷,總歸是自家產業,孟浪的態度很中立:不偏心,不插手!
別讓外人占便宜就行了!
GAR社起步較晚,目前唯一的製作企劃,便是《牙狼:炎之刻印》了。
“未來多嚐試一下!”
陪同視察的野社長,充滿期待地道:“霓虹有豐富的輕、漫畫資源,改編動畫這一塊業務有很大的發展潛力,我很看好GAR社的發展!”
“我也是這麽想的!”
孟浪認可道:“背靠PD社,GAR社的實力不遜於那些動畫大廠,未來可期。”
輕改,漫畫改?
背靠霓虹龐大的輕與漫畫市場,再加上PD社這根大腿,無論怎麽想,未來都大有搞頭。
“咱不缺錢,那些熱門的輕與漫畫,改編權能買則買,充實一下版權庫。”
“這樣不好吧?”
野社長猶豫道:“咱們人手有限,一年也做不了幾部動畫。即使做出來了,也不一定能收回製作成本……”
“這不是有PD嘛!”
孟浪十分淡定,甚至還有些想笑。
手辦、周邊、遊戲……
壓榨一部動畫的利潤,簡直不要太輕鬆。至於收視率?霓虹不行,那就送到華夏去,總有死宅舔狗會觀看的。
當然,IP也不能亂選。
霓虹輕約等於廁紙的事情,孟浪也略有耳聞。選擇改編目標的時候,還需要慎重一些,最好是讓他瞅一眼。
那些能火爆起來,甚至變成“月霸權”的番劇,孟浪多半都有印象。
沒有印象也沒關係!
這麽多年網文看下來,什麽故事吸引人,什麽題材有搞頭,他心裏多半是有數的。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