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儒生手中用以書寫文章的物品,今落在秦命的手中,卻是成為殺穿乾元的第一等殺伐之器!一筆劃出,無數狼毫化為鋼鐵寒芒,穿心過,穿喉嚨而過,穿眉心而過。
秦命沒有浪費任何一根狼毫,狼毫殺穿一人之後,上麵不曾留有絲毫血跡,光滑無比。
它出去的時候是什麽樣,收回來的時候還是什麽樣。
幾乎沒有什麽變化。
隻是它一出一回,這洛城之前,便有數十人喪了性命。
秦命周身被狼毫所籠罩,任何刀劍都無法接觸他的身體。
這就是真正的武道強者與凡人的區別,連他的身體都碰不到,如何能殺了他?
但這些人想不到這麽多。
在他們眼中,秦命是一塊磚頭,一塊敲門磚,門的這裏是平凡庸碌一生,門的後麵是極盡榮華,享受人世間人人羨慕的極樂。
手掌下權,醉臥美人膝,每個男人似乎都有這樣的執念。
所以他們顧不了這麽多,即便是死,他們也要賭一次。
萬一賭贏了呢?
因此秦命很佩服他們。
他們可以為了榮華富貴這種虛無縹緲的東西不惜生命。
這種勇氣可嘉。
他做不到。
能活著,他絕對不死。
他有仇要去報,他有心愛的人在等他,他還有那些曾經的現在的老朋友在等他。
所以他不能死,他覺得他就算是死,也應該死的波瀾壯闊。
秦命向前走著,每一步都走的很穩。
他本該是個死人,但他僥幸重生一世,那麽這一世,他要比前世活的還要穩,走的路也要更加穩健。
誅筆的狼毫不斷紛飛,很快席卷了四周。
鮮血染紅大地,不斷有人死去,血如同噴泉一般不斷的噴吐而出,最後浸滿地麵,地表上的血匯在一塊,然後朝著地麵的溝壑隨處的流去。
誅筆的每一次飲血,它的筆身都是微微一閃,而在這三萬甲士之中盡情殺戮,誅筆的筆身光芒從開始到現在就沒有滅過。
這是誅筆的器靈在吞噬人的精血,事實上,人血從某種角度上來也是一種資源,可以輔助修煉。
很多邪道,為什麽動輒就要屠了一城?
為的就是這一城人的血,以血入道,這樣的強者在中央大洲不算少。
但秦命的手段比那些邪魔歪道要柔和多了,他隻殺想要殺他的人,倒是便宜了誅筆,殺了這三萬甲士,誅筆的器靈又可以恢複幾分靈性。
秦命的表情很冷漠。
如果有武皇乃至武宗在此,恐怕都會驚訝。
一個方才不到二十歲的夥子,殺起人來心中竟然沒有任何波動,甚至沒有任何表情。
秦命倒是習慣了。
前世兩百年,他殺的人不少,到了他那個境界,隻要殺人,必然是血流成河。
要麽不殺,要麽就殺個盡興。
所以中央大洲,是真靈大陸所有武者的聖地。
但,也是所有武者的地獄。
武道水平越高的地方,人命就越是不值錢。
秦命麵無表情的殺戮著,整座洛城門前,都是飄蕩著濃濃的血霧。
但秦命和狗爺,周身卻是一塵不染,就連一絲絲的血腥味都沒有留下。
似乎是擔心自己的身體會碰到地麵上的血,狗爺換了個位置,他鬆開口,朝著秦命的大腿根咬了過去。
換個位置,或許會舒服一些。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