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與陳宇想的不一樣。
之前陳宇想的是一家一家網站這樣一直打得去。
但謝振一卻不知道用了什麽辦法,他竟然收集了一份內地音樂網站創始人名單表。
這一份名單除了介紹這一些網站創始成員之外,還有他們的電話號碼,家庭地址……甚至還有更為詳細的家庭成員。
接著,謝振一向整個業內發布了一則通告:
【環宇科技旗下子公司梨子科技目前已經和近百家唱片公司簽約,並擁有50萬首歌曲的電子版權。希望其他同類網站友商在本通告一個星期之內撤下侵權歌曲,過期則本公司有權訴諸法律等一切其他手段……】
附件:與100家唱片公司簽訂的協議文件。
附件:50萬首歌曲目錄。
這個通告剛開始發出之時,業內完全沒把他當回事。
“切,傻叉,還電子音樂版權,真拿雞毛當令箭。”
“一個星期撤下,不好意思,我偏不下,你能把我怎麽樣?”
“上頭對於我們免費上傳下載歌曲都沒有意見,你算哪根矗”
不管是為了利益,還是沒有版權意識。總之,基本上沒幾家網站撤掉了歌曲。
當然,也有一些網站想撤掉一些歌曲,心無大錯。可一看梨子科技擁有50萬首歌曲,得,撤什麽撤,這要是真撤,整個網站99%的歌曲庫都要被撤空。
這家夥實在是太狠,一點都不給別人留一口飯吃,他們會撤才怪。
但他們不撤不要緊,謝振一卻是來了一招狠的。
他將之前通過各種方式得到的各大網站創始人資料表格直接上傳到了網上。
並以匿名的方式評價:“學生都知道盜版是違法的,各位應該怎麽做,自己考慮。”
盜版是不是違法的?
當然是。
可盜版違法怎麽這麽多人沒事?
那是上頭有的時候懶得管。
但如果真有人舉報,不好意思,不管也得管。
而且這個舉報可是舉報的夠詳細的,不但將網站名稱,IP都例了出來。
同時還將網站創始人,主要負責人姓名,地址,也全給例了出來。
有關部門根本就不需要怎麽調查,哦,這麽容易呀,先處理了再。
同樣。
法院也是一個講法的地方。
平時盜版法院也不會管你,可有人告你的時候,有姓名,有地址,甚至有的一些還有身份證號碼……不好意思,分分鍾一告一個準。
“草,他喵的,梨子科技怎麽會有我的信息?”
“不知道,也有我的。”
“尼瑪,這要搞死我們嗎?”
如果沒有這一份信息表格,各大音樂網站創始人管你什麽。
他們該盜的就盜,該侵權的時候還侵權。
互聯網這麽大,你哪知道我是誰?
畢竟現在幾乎大部分網站都沒有備案,你很難查到是誰創建的。
隻有在後世慢慢正規,各大網站才開始了備案。
但哪怕如此,後世也不是所有網站都會備案。
如果采用的是國外或者是其他地區的空間,那就不需要備案。
現在身份一下子暴露了,真要被舉報,被起訴……風險性非常之大。
“算了,我決定撤下他們的歌曲。”
“哥,這麽快就投降了?”
“不投降不行呀,萬一他們舉報了我要蹲班房的。”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