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都城修建,並不是把順府像邊市城原本的城一樣擴張就算完事兒了,也不是把原本的燕王府和西內按照南京皇城的樣子擴張一番就行,而是涉及到整個都城的修建。
如果單純的區域劃分上來看,那麽整個都城大致可以分為外城、內城、皇城、宮城四大部分,其中,宮城也就是所謂的紫禁城,供朱老四辦公及其家人居住的部分,而皇城則是包含紫禁城在內,供大明朝堂大佬們辦公的文、武兩大部分,內城和外城可以視為勳貴、官員和百姓們居住的地方,還有外界防禦部分。
現在擺在楊少峰麵前的路有兩條。
第一條路,就是按照原本元大都的標準擴建,這座在南宋理宗趙昀的景定五年、北元至元元年時就開始營建起來的元大都,其設計時曾參照《周禮考工記》中“九經九緯”、“前朝後市”、“左祖右社”的都城,規模宏偉,規劃嚴整,設施完善,動用的人力物力難以計數,稍微擴張一下就是一座巨型都市,比之楊少峰折騰起來的那座號稱能供百萬人居住的邊市城可厲害多了。
至於第二條路,則是直接拆拆拆,除卻原本已經建好的燕王府、西內等部分,剩下的地方能改造就改造,不能改造就拆除,直接將整個都城都重新規劃,重新建設。
不過,不管楊少峰選擇哪一條路,都有一點好處朱老四和朝堂上的大佬們花了十一年的時間去準備各種名貴的木材和石料,連用於鋪設宮殿地麵的金磚也已經準備就緒,剩下的就隻等開工了。
真正讓楊少峰頭疼的,其實就兩個字。
拆遷。
因為不管楊少峰選擇哪一種方案,最後都會不可避免的涉及到拆遷這兩個字,大量的百姓要搬離住了十幾年甚至幾十年的地方。
當然,別以為大明的拆遷就一定是簡單粗暴的征用土地讓百姓滾蛋事實上,拆遷這個概念最早可以上溯到西周的厲王姬胡時期,拆遷補償也可以追溯到這一時期。
當時姬胡同學要擴建王宮,需要占用一個叫鬲從的人的土地,然後姬胡同學就把鬲從的地給占了。
眾所周知,擴建王宮這種事兒是需要花錢的,當時姬胡同學把錢都用來蓋宮殿了,也就沒有多餘的錢給鬲從賠付拆遷補償款,所以鬲從三兩頭的就去找姬胡去要債。
第一次,周厲王對鬲從:“你放心,我一定會給你拆遷補償滴。”
第二次,周厲王立下誓約:“如果我賴賬,就讓上罰我流放好了。”
第三次,不放心的鬲從再來討要,周厲王耐著性子:“那啥,等秋後糧食收割了,我賣了糧食換然,然後分毫不差的給你。”
第四次、第五次……
到了北宋元豐六年,當時大宋的扛把子宋神宗準備把開封外城向外拓展,因為需要占用民宅,所以開封府推官祖無頗起草了一部拆遷補償條例,然後宋神宗批準執行。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