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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範愛農》(2/3)

作者:魯迅字數:8210更新時間:2019-09-15 11:41:58

    “情形還是不行,王金發他們。”一個去年聽過我的講義的少年來訪我,慷慨地說,“我們要辦一種報來監督他們。不過發起人要借用先生的名字。還有一個是子英先生,一個是德清先生。為社會,我們知道你決不推卻的。”我答應他了。兩天後便看見出報的傳單,發起人誠然是三個。五天後便見報,開首便罵軍政府和那裏麵的人員;此後是罵都督,都督的親戚、同鄉、姨太太……。這樣地罵了十多天,就有一種消息傳到我的家裏來,說都督因為你們詐取了他的錢,還罵他,要派人用手槍來打死你們了。別人倒還不打緊,第一個著急的是我的母親,叮囑我不要再出去。但我還是照常走,並且說明,王金發是不來打死我們的,他雖然綠林大學出身,而殺人卻不很輕易。況且我拿的是校款,這一點他還能明白的,不過說說罷了。果然沒有來殺。寫信去要經費,又取了二百元。但仿佛有些怒意,同時傳令道:再來要,沒有了!不過愛農得到了一種新消息,卻使我很為難。原來所謂“詐取”者,並非指學校經費而言,是指另有送給報館的一筆款。報紙上罵了幾天之後,王金發便叫人送去了五百元。於是乎我們的少年們便開起會議來,第一個問題是:收不收?決議曰:收。第二個問題是:收了之後罵不罵?決議曰:罵。理由是:收錢之後,他是股東;股東不好,自然要罵。我即刻到報館去問這事的真假。都是真的。略說了幾句不該收他錢的話,一個名為會計的便不高興了,質問我道:——“報館為什麽不收股本?”“這不是股本……”“不是股本是什麽?”我就不再說下去了,這一點世故是早已知道的,倘我再說出連累我們的話來,他就會麵斥我太愛惜不值錢的生命,不肯為社會犧牲,或者明天在報上就可以看見我怎樣怕死發抖的記載。然而事情很湊巧,季弗寫信來催我往南京了。愛農也很讚成,但頗淒涼,說:——“這裏又是那樣,住不得。你快去罷……。”我懂得他無聲的話,決計往南京。先到都督府去辭職,自然照準,派來了一個拖鼻涕的接收員,我交出賬目和餘款一角又兩銅元,不是校長了。後任是孔教會會長傅力臣。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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