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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後記(1/5)

作者:魯迅字數:12122更新時間:2019-09-15 11:42:05

    我在第三篇講《二十四孝》的開頭,說北京恐嚇小孩的“馬虎子”應作“麻胡子”,是指麻叔謀,而且以他為胡人。現在知道是錯了,“胡”應作“祜”,是叔謀之名,見唐人李濟翁做的《資暇集》卷下,題雲《非麻胡》。原文如次:--

    俗怖嬰兒曰:麻胡來!不知其源者,以為多髯之神而驗刺者,非也。隋將軍麻祜,性酷虐,煬帝令開汴河,威棱既盛,至稚童望風而畏,互相恐嚇曰:麻祜來!稚童語不正,轉祜為胡。隻如憲宗朝涇將郝玭,蕃中皆畏憚,其國嬰兒啼者,以玭怖之則止。又,武宗朝,閭閻孩孺相脅雲:薛尹來!鹹類此也。況《魏誌》載張文遠遼來之明證乎?(原注:麻祜廟在睢陽。鹿阝方節度李丕即其後。丕為重建碑。)

    原來我的識見,就正和唐朝的“不知其源者”相同,貽譏於千載之前,真是咎有應得,隻好苦笑。但又不知麻祜廟碑或碑文,現在尚在睢陽或存於方誌中否?倘在,我們當可以看見和《開河記》所載相反的他的功業。

    因為想尋幾張插畫,常維鈞兄給我在北京搜集了許多材料,有幾種是為我所未曾見過的。如光緒己卯(1879)肅州胡文炳作的《二百□(形似“冊”,四十)孝圖》--原書有注雲:“冊讀如習。”我真不解他何以不直稱四十,而必須如此麻煩--即其一。我所反對的“郭巨埋兒”,他於我還未出世的前幾年,已經刪去了。序有雲:--

    ……坊間所刻《二十四孝》,善矣。然其中郭巨埋兒一事,揆之天理人情,殊不可以訓。……炳竊不自量,妄為編輯。凡矯枉過正而刻意求名者,概從割愛;惟擇其事之不詭於正,而人人可為者,類為六門。……

    這位肅州胡老先生的勇決,委實令我佩服了。但這種意見,恐怕是懷抱者不乏其人,而且由來已久的,不過大抵不敢毅然刪改,筆之於書。如同治十一年(1872)刻的《百孝圖》,前有紀常鄭績序,就說:

    ……況邇來世風日下,沿習澆漓,不知孝出天性自然,反以孝作另成一事。且擇古人投爐埋兒為忍心害理,指割股抽腸為損親遺體。殊未審孝隻在乎心,不在乎跡。盡孝無定形,行孝無定事。古之孝者非在今所宜,今之孝者難泥古之事。因此時此地不同,而其人其事各異,求其所以盡孝之心則一也。子夏曰:事父母能竭其力。故孔門問孝,所答何嚐有同然乎?……

    則同治年間就有人以埋兒等事為“忍心害理”,灼然可知。至於這一位“紀常鄭績”先生的意思,我卻還是不大懂,或者象是說:這些事現在可以不必學,但也不必說他錯。

    這部《百孝圖》的起源有點特別,是因為見了“粵東顏子”的《百美新詠》而作的。人重色而己重孝,衛道之盛心可謂至矣。雖然是“會稽俞葆真蘭浦編輯”,與不佞有同鄉之誼,--但我還隻得老實說:不大高明。例如木蘭從軍的出典,他注雲:“隋史”。這樣名目的書,現今是沒有的;倘是《隋書》,那裏麵又沒有木蘭從軍的事。

    而中華民國九年(1920),上海的書店卻偏偏將它用石印翻印了,書名的前後各添了兩個字:《男女百孝圖全傳》。第一葉上還有一行小字道:家庭教育的好模範。又加了一篇“吳下大錯王鼎謹識”的序,開首先發同治年間“紀常鄭績”先生一流的感慨:--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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