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過家的人,就真的特別渴望家,渴望溫暖。
我給阿爸阿媽磕頭,把額頭磕破了,回來卻被陸寧海奚落。
我應該隻有唯一能讓自己過得好一點的法子。
就是結婚。
原本我十六歲就能和三郎結婚,我們那邊的規定十六歲成年,就能結婚。
結果拖到現在,拖了整整十年。
我沒有下一個十年可以拖,所以我選擇跟想辦法要結婚。
可老天爺跟我做對。
那天我把陸寧海灌醉,給他扶到床上。
“海哥,我已經不小了。”
跟了他這幾年,得到一些價值不菲的包,首飾,衣服……
得到一套房子。
我們大多數時候,都是在這間房子裏消磨時間。
他不是天天來,卻不再讓我出門。
誰說男人是敏感的,男人對女人才敏感。
尤其是陸寧海,他能時常知道我會做什麽。
知道我的每一個動向。
“不小了?”他醉眼惺忪地看著我,“你一直不小。”
如果錢是原罪,那麽窮一定是原罪的根。
我甚至可以過苦日子,但我不能沒有家。
或者,我不該有家。
當我回去的時候,我很想跟阿爸阿媽多生活一段日子,可我知道我已經不配了。
能跟他們告別,也算是我生命能夠有一點完整。
至少我可以不留遺憾,瀟灑下去。
剩下的人生,都是我自己的。
“你討厭,明明人家說的不是這個……我……我想有個家,海哥。”
我不是繞彎子的人,能行就行不能行就算了。
我不要求他能怎樣,他自己選擇,我的話到這裏就到這裏了。
我沒想到,陸寧海很會借刀殺人這一招。
他的腿放在我身上,跟以前一樣。
隻是他的語氣變了。
“我回去和鄭新蘭商量一下,問問她願不願意離婚。”
在算計方麵,我扔是個太年輕的,太沒用的角色。
我當時真以為陸寧海就這麽要去找鄭新蘭離婚了。
沒想到還是我太傻了,鄭新蘭第二天就帶了人來。
她是個看起來沒有攻擊力的人,而我就偏偏隻會看表象。
她笑嘻嘻的,很大方在我的沙發上坐下。
我應付過很多男人,但是沒有應付過太多女人。
所以我選擇給她倒茶,讓她喝完早點離開。
或許是我的語氣不對,又或許是她太難搞定,氣氛並不好。
“我聽說,你要讓海哥跟我離婚,你要怎樣?”
我點了煙,知道她過來不是什麽好事,故意傲慢,卻在她麵前沒有足夠的氣場。
忘了是誰說的,我看起來不像是這個世界上生活的人。
不俗氣,不清純,不強烈,不溫柔。
我身上沒有一種我該有的氣質。
“不該嗎?我這種身份的人,要麽圖錢,要麽圖人,我還真圖人。”
我不怕她,但總不占理。
之後鄭新蘭也沒多說,從包裏拿出一張支票:“離開荊城,這些錢夠你生活後半輩子。我容忍你到現在,這麽多年,就是因為不忍心把你逼到絕路。但現在來看,是你準備置我於死地。所以,錢給你,走吧!我不能讓你留著,來打我的主意。”
我不肯拿她的錢,但她說了,大西北,我兩個哥哥,我的爸媽,她會替我照看好的。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