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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五十四章 親事要黃?(1/2)

作者:扶蘇藤字數:4388更新時間:2022-08-29 08:43:32

    有句話說的好,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若這兄弟倆是不得不爭,那麽,就隻能是他們背後的人逼他們爭。

    苗裔部落,雖然臣服於朝廷,但事實上,人家是自成小朝廷的。

    “公主殿下,此事非是小民要與大哥爭搶,而是家父臨終前有遺言,讓小民繼承族長之位。”

    “此事,族內長老都在旁邊,可以為小民作證!”

    二弟在蘇舞問話後,跟著開口。

    蘇舞眨眨眼,望向這明顯比他大哥瘦了一倍的二弟,盯著對方看了好一會兒,才一副好奇的樣子發問:“這麽說,你是不認你大哥了?”

    “回公主,不論怎樣,大哥都是小民大哥!”

    “但這個事情,小民必須爭!”

    “這是家父的遺言!”

    “小民不能讓家父死不瞑目!”

    得!

    這位要這麽說,還真的是一個大孝子。

    隻是,鬼才信呢!

    “你怎麽說?”

    蘇舞轉而望向那位大哥。

    大哥則是一臉的悲傷,道:“公主殿下,家父臨終前,意識已經不清楚。但是在他清醒的時候,明確表示,由小民來繼承族長之位,這一點,族內長老也都可以見證!”

    “家父最後跟二弟說的話,應該是糊塗了!”

    好吧!

    這事兒,還真的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既然如此,那麽,本公主就隻能專斷了!

    蘇舞當即望向兄弟兩人,道:“既然你們兄弟倆各執一詞,而且呢,都是有見證人,也就是說,你們的老父親,分別說過要你們兄弟兩人都繼承族長之位。”

    “那麽,不如就聽本公主所言,你們兩個分家吧!”

    “你們的部落,一分為二,如此,你二人都是族長!”

    “至於族裏的族人,聽憑自願,選擇跟著你們兄弟中的誰!”

    爭產?

    有啥好爭的?

    一個老頭兒立遺囑沒立好,下麵的人也是各懷鬼胎,所以就逼著兄弟倆爭。

    蘇舞這會兒,已經是懶得判斷誰是誰非,這種事情,也沒法判斷。既然不好判斷,那就幹脆不判斷了,直接給你們一刀切了。

    “啊……?!”

    聽到蘇舞的判定,兄弟倆先是傻眼,繼而對視一眼。

    “小民謝公主殿下明斷。”

    兄弟倆目光交流時,那彼此間的滿意,傻子都能看得出來。

    不過,蘇舞卻明白,這事兒看似解決了,但其實,依舊是有著隱患的。

    比如下麵的人如果還想搞事情,就會在地下傳播謠言,宣傳另一方得位不正,然後呢,還可能挑動族人之間的紛爭。

    所以吧,這事兒必須讓它變得名正言順。

    如何才能名正言順?

    自然是朝廷出麵,由土司衙門形成公文,或者幹脆就由宣武帝下一道詔書。

    屆時,不管是誰想要搞事情,都得掂量一下,是不是要跟朝廷對抗。

    要知道,就在不久前,朝廷才把臨著町照府的黎南國給滅國了。如今的黎南國,成了大夏的黎南府,這可是血淋淋的前車之鑒。

    蘇舞警告了兄弟兩人後,這一樁爭產案就算是暫時告一段落,剩下的就是後續的善後工作。

    而這,需要一點時間。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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