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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1 判決(1/3)

作者:驍騎校字數:6304更新時間:2018-10-14 20:55:41

    庭審從上午九點鍾開始,地點設在江北中院刑事法庭,審判長和審判員身著法袍,端坐庭上,檢察官身著藏青色製服,胸配徽章,律師西裝革履,兩名全副武裝的法警將劉子光帶了上來,關進被告人席,然後站在他的身後,挺拔威武的身形將一身橘黃色看守所馬甲打扮的犯人襯托的異常猥瑣。

    旁聽席上空蕩蕩的,隻有前排坐了零星幾個人,受害人的家屬來的最多,麥抗美陳玄武母子以及陳家的一些親友以及聘請的律師,另外還有江北法製報的一個記者,還有徐紀元和他手下兩個特工,以及一些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

    審判準時開始,例行程序結束後,檢方發言,出示了各種證據,這案子的證據都是省廳提供的,檢察院人員隻是照本宣科而已,長達萬字的起訴書用鐵一般的事實證明陳汝寧確係劉子光殺害。

    檢方陳詞完畢,審判長示意辯護律師發言。

    今天侯振業穿的很正規,西裝領帶金絲眼鏡,他站起來清清喉嚨,說:“檢方證據確鑿,事實清楚,犯罪嫌疑人劉子光行凶殺人,手段極其殘忍,影響特別惡劣,後果非常嚴重,但是被告有一定的悔過表現,我希望法院從輕處理。”

    法庭內所有人都詫異的看著侯振業,見過操蛋的,沒見過這麽操蛋的,辯護詞居然比檢方起訴書用詞還狠,極其特別非常,雖然後麵例行公事的加了個從輕處理,聽起來就好像再說,別讓丫死的太利索,多折磨他一會。

    審判長說:“被告,你對檢方的陳詞有沒有異議?”

    劉子光掃視一下法庭內眾人,應被害者家屬要求,今天是不公開審判,其實發言沒什麽意義,但他還是開始說話。

    “陳汝寧不是我殺的,我相信在座的諸位都很清楚這個事實,不可否認,你們製作的證據近乎完美,對我相當不利,但黑的永遠不會變成白的,審判長,我的話說完了,請繼續吧。”

    審判長拿起法槌敲了敲,威嚴的說道:“現在休庭,十分鍾後宣判。”

    休庭了,劉子光被帶進法庭邊的羈押室,雖然知道麵臨的很可能是死刑,他還是鎮定自若,談笑風生,還向法警要了一支煙抽。

    重新開庭,審判長宣讀判決書,冗長的案情介紹後,最關鍵的部分終於來了。

    “根據被告人劉子光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隨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三百一十六條、第六十九條,第五十七條第一款,判決如下:

    被告人劉子光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犯逃脫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決定執行死刑。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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