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認冷灰
24號文字
方正啟體

勘獄平冤仗此行——從電視劇《大宋提刑官》說起(1/5)

作者:桑希臣字數:15262更新時間:2019-09-21 05:55:02

    前段時間,中央電視台在黃金時段熱播了電視連續劇《大宋提刑官》,引起人們的關注。國內各大媒體也紛紛發表文章進行討論,譽該劇為精品者有之,斥其為粗製濫造者也有之。劇中塑造的宋慈儼然成了福爾摩斯式的神探,再加上主人公與英姑那段說不清、道不明的關係也曾引起種種議論。而宋慈在曆史上的真麵目如何,卻是需要厘清的。

    @@自宋朝起才開始設提刑官

    “提刑官”是“提點刑獄公事”官職的簡稱。從宋代起在各路設置。主管司法、刑獄和監察,兼管農桑。其所在官署稱為“憲司”。

    宋慈那麽,什麽是“路”呢?自秦朝施行郡縣製以來,曆代王朝的地方行政基本上施行州(郡)縣兩級製,相當於現在的市縣。同時,各王朝為了加強中央集權,又在州(郡)縣之上設置監察機構,如漢代在郡之上設置“州”,下轄幾個郡,朝廷派出州刺史;唐代時則在州(郡)之上設置“道”,這些監察機構往往演化為地方一級行政機構,相當於現在的省。宋朝初建時,全國曾分為十道,後改為“路”,但數目有所變化。從規模上來看,宋代的“路”與明清時期的“省”相近,轄有幾個州。由於宋朝一直實行“守內虛外”的政策,限製大臣的權力,所以並沒有產生明清時期那樣的封疆大吏。宋廷建“路”後,又先後設置了轉運司、提點刑獄公事、提舉常平公事。他們都負責對所屬各州、縣的工作進行監察。

    提刑官所在的衙門多設在占據交通要道的州府,“提刑官”則每年定期到所轄的州縣巡察。史載宋代“提刑官”的職能,除了監察地方官吏之外,主要是督察、審核所轄州縣官府審理、上報的案件,並負責審問州縣官府的囚犯,對於地方官判案拖延時日、不能如期捕獲盜犯的瀆職行為進行彈劾。宋代杖刑以下的犯罪,知縣可判決;徒刑以上的犯罪,由知州判決,而“提刑官”主要負監督之責;州縣的死刑犯一般要經過“提刑官”的核準,提刑司成為地方訴訟案件的最高審理機構。“提刑官”在巡查州縣的監獄時,除了查看囚犯的人數、囚禁時間外,還審理疑難案件,平反冤獄,以及接受民眾的上訴。除了複核、審理州縣的案件外,維持地方社會的治安也是宋代“提刑官”的重要職責。這包括剿除、捕獲盜賊以及打壓農民起義等。例如,辛棄疾在做湖南“提刑官”時,就平定了茶商的叛亂。所以“提刑官”的副手多為武將,在出現規模較大的農民起義或社會動亂時,甚至用武將做“提刑”官。除刑獄、治安之外,宋代的“提刑官”有時還監督某些賦稅的征收,或監督地方倉儲的管理。

    “提刑官”的設置有助於加強中央集權,同時也能有效地監督刑獄、訴訟,平反冤案,打擊不法官吏,又起到了緩和社會矛盾的作用。由於州縣官的瀆職,胥吏的敲詐勒索,往往導致案情紛繁複雜,條理不清。“提刑官”是判決的一個重要關卡,他們能否盡職,關乎百姓能否得到公正的判決,冤獄能否得到昭雪。因此,宋王朝很重視“提刑官”的人選,多由曾長期任職於地方的、熟悉地方事務的官員擔任。

    @@理學門生卻是唯物主義者

    宋慈是一個充滿唯物主義思想的封建官吏。他在自己的著作《洗冤集錄》中,開篇就講道:“獄事莫重於大辟,大辟莫重於初情,初情莫重於檢驗。蓋死生出入之權輿,幽枉屈伸之機栝,於是乎決。”意思是說:刑罰中最重的莫過於斬首,判處這種刑罰的根據是案情,判斷案情的輕重則主要依賴於檢驗。因為犯人是生是死、是否冤屈都源於檢驗。

    上述的思想內涵,絕對是屬於唯物主義的。然而宋慈卻出於唯心主義學派的門下。

    宋慈的生平在《宋史》中本無記載,而是從南宋詩人劉克莊為其撰寫的墓誌銘中得來。劉克莊於宋理宗寶慶元年(1225)十月任建陽縣知縣。剛好宋慈因守父孝閑居建陽老家,二人一見如故,結下了很深友誼。宋比劉年長一歲,克莊尊宋為兄,劉對宋的為人、才學、見識都十分佩服,譽宋慈可與辛棄疾相比肩。三十餘年後,劉克莊驚聞宋慈逝世的消息,即為宋慈撰寫了《宋經略·墓誌銘》。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上一章 回目錄 標記書簽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