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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城鄉社會保障製度並軌問題研究(2/5)

作者:張小平陳亮字數:24722更新時間:2019-09-21 08:03:00

    1.城鄉差距大,難以協調發展

    目前,城鎮職工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相關製度已經全部出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實現了全覆蓋和應保盡保,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辦法也已出台,有望2008年實現全覆蓋。相比較而言,我國農村社會保障體係還很不健全,各種社會保險還沒有建立或初步建立,所覆蓋的人數在農村總人數中的比重很小。全市農村新型養老保險參保率不到30%,低於蘇南發達地區,農村大多數人還無法享受社會保障。在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的過程中,相當一部分農民工既被排斥在城市的社會保障體係之外,又未及時參加農村養老保險,處於社會養老保險的“真空地帶”。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覆蓋人群僅有50%,從整體上說,農村社會保障發展大大落後於城鎮。與覆蓋率相比,農村和城鎮社會保障的待遇水平相差更大。南通市區自2008年1月1日調整後的平均養老水平為1280元/月,而目前,發達市縣農村居民養老保險水平人均100元左右,大多數地區的農民到齡每月隻能領取幾元至幾十元的養老金;從2008年7月1日開始,南通城鄉低保金全麵執行第七次提標後的新標準,城鎮低保金標準最高達335元/人月,農村低保金標準最高達210元/人月,差距仍然較大。

    2.社會保障支付壓力大,難以可持續發展

    社會保障支付壓力越來越大。據統計,到2007年末,全市766萬戶籍人口中,60歲以上的老年人已超過149萬,占總人口的19.4%。預計到“十一五”期末將達到170萬人。全市老年人口具有基數大、增長速度快、高齡化明顯等特點。我市社會保障製度麵臨著人口老齡化、城鎮化、就業形式多樣化和經濟全球化等多方麵的影響。因此進入老齡化社會,給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帶來巨大壓力。據統計,2004-2007年,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離退休人數從23萬人增加到29.24萬人,2007年度共發放養老金34億元。2007年企業離退休人員占城鎮從業人員的20%多,因而我市養老保險基金的支撐將承受巨大壓力。由於存在兩種養老保險製度,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差距日益拉大,成為引發社會矛盾的重要因素,而且社會保險基金資金來源渠道單一,主要依靠企業及職工繳費、政府資金支持,養老保險空賬規模較大,基金缺口地區增加、赤字規模不斷擴大,社會保險基金支付壓力不斷增大,體係風險和政府責任不斷積聚,社會保險可持續發展麵臨嚴峻挑戰。

    3.社會保障管理服務職能交叉,難以理順體製

    主要表現有二:一是職能部門的相互分割,直接導致了社會保障製度安排與相關政策的不協調,加之整個社會保障體係還缺乏發展戰略的整體設計與統籌安排,即使同一項製度亦存在著被多個部門分割的體製缺陷。二是政府職能部門職責分工在改革中被人為扭曲,對主管部門權威的損害不僅致使製度變革的責任無法劃分,亦嚴重地影響到了社會保障製度的理性設計。現階段部門職責紊亂、責任不清的局麵還存在,甚至還直接影響到社會保障製度的健康發展,因此,部門職責紊亂、非主管部門對主管部門強勢幹擾,確實也是社會保障製度建設進入定型、穩定發展階段最值得擔憂的一個體製性障礙,因為它直接影響著製度設計與技術方案的理性選擇,造成製度分割並惡化了製度環境,同時也損害著主管部門的權威與職責,從而必然地損害著社會保障製度的完整性、統一性與理性發展。而在農村,基本沒有專業化的管理隊伍和技術,且職能分散在民政、衛生、勞動保障等部門,相互之間缺乏協同配合,無法形成工作合力,多頭管理影響管理效率。

    同時由於城鄉社會保障體係不銜接,阻礙各類農村居民參保。基於現行製度設計,已從事二、三產業的農民參加城鎮社會保障,保險關係不能轉移,不能得到全部保險權益。如我市340.20萬農村勞動力中,40%以上在二、三產業就業,其中相當一部分人在比較穩定的企業工作。雖然企業也按照農民工養老保險要求繳納了相關費用,然而按現行政策,他們退休後隻能一次性領取主要由個人賬戶資金組成的基本養老金,社會統籌費用多數補充了城鎮統籌基金,致使參保農民的利益受損。

    二、南通城鄉社會保障製度並軌的理性選擇

    隨著我市工業化、城市化進程的加快以及產業結構的調整,農村勞動力必然向城市大量轉移,上述這種二元社會保障製度的局限性不斷顯現出來,並且成為製約城鄉統籌的一大瓶頸。在2008年的南通市政府報告中指出“加快推進城鄉社會保障製並軌”,基於南通市經濟社會現狀的分析,我們認為,南通市城鄉社會保障製度的銜接、並軌是目前我市加強社會保障體係建設的現實選擇。

    (一)南通市城鄉社會保障並軌的有利條件分析

    社會保障製度從工業延展到農業、從城市延展到鄉村,是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具備了一定社會經濟政治條件後的必然產物,盡管我市現有的社會保障體係存在一些問題,根據發達國家的經驗,從農業產值、城市化率、GDP、財政收入等指標看,我市仍有使得城鄉社會保障製度並軌的有利條件。

    1.經濟快速發展為社會保障的並軌提供有力支持。經濟發展是社會發展的基礎,也是社會發展的重要保障。近年來,我市社會保障事業支出占地方財政比重逐年提高,為社會保障發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礎。改革開放以來,南通經濟發展一直保持著強勁的勢頭,2007年我市GDP達到2111.88億人民幣,而這一指標在1978、1990、1995、2000、2005年分別是29.39億、134.25億、463.10億、720.59億、1472.08億;2007年我市的財政收入達到300.71億元人民幣,再加上國有企業的利潤收益與國有土地收益,政府控製的財力將達到500多億人民幣,而這一指標在1978、1990、1995、2000、2005年分別是5.5億、12.7億、27.3億、171.2億。國民經濟與政府財力的持續高速增長,不僅為建設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係奠定了日益豐厚的物質基礎,而且應當通過社會保障製度的建設來達到國民福利與國民經濟、政府財力同步增長的合理目標。經濟的快速發展、經濟實力的不斷增強,增強了政府財政能力和社會財富總量,使政府加大社會保障投入成為可能,也增加社會成員對個人繳費的承受能力,為城鄉統籌社會保障製度建設提供必要的物質基礎。我認為,以我市現有的經濟發展水平與財力,建設一個水平適度的能夠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係是完全能夠做到的。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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