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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篇(2/5)

作者:【漢】東方朔字數:15524更新時間:2019-09-21 11:03:10

    風水之法,得水為上,藏風次之。

    支壟二者,俱欲得水,高壟之地,或從腰落,雖無大江攔截,亦必池塘以止內氣,不則去水稍遠,而隨身金魚不可無也。倘金魚不界,則謂之雌雄失經,雖藏風亦不可用。平支之地,雖若無蔽,但得橫水攔截,何嫌寬曠。故二者皆以得水為上也。

    經曰:外氣橫形,內氣止生。蓋言此也。

    水流土外,謂之外氣;氣藏土中,謂之內氣。故必得外氣形橫,則內之生氣自然止也。此引經以結上文得水為上之意。

    何以言之?氣之盛,雖流行而其餘者猶有止,雖零散而其深者猶有聚。

    高壟之地落勢雄雌,或去或止,各有(缺)作自(缺)一地可盡其力量也,而好龍多從腰落分布枝蔓於數十裏之間,或為城郭朝樂官曜禽鬼捍門華表羅星之類,皆本身自帶不可為。彼既流行,而餘者非止也,但當求其聚處,而使之不散耳。平支之龍,大山跌落平洋四畔曠闊,其為城郭亦不過高逾數尺而已,且去穴遼遠,朝山一點,在乎雲靄之表,人莫不以八風無蔽為嫌,又豈知支壟氣隱若零散,而其深者猶有聚也。但得橫水攔截,使之有止耳。此言支壟之氣盛者如此。

    故藏於涸燥者宜深,藏於坦夷者宜淺。

    上句言壟,下句言支。高壟之地,陰之象也,氣在內強剛而沉下,故言涸燥當深葬。平支之地,陽之象也,氣在外弱柔而浮上,故言坦夷當淺葬。

    經曰:淺深得乘風水自成。

    高壟之葬,潛而弗彰,故深取其沉氣也。平支之葬,露而弗隱,故淺取其浮氣也。得乘者,言所葬之棺得以乘其生氣也。淺深世俗多用九星白法以定尺寸,謬也,不若隻依金銀爐底求之為得。

    夫陰陽之氣,噫而為風,升而為雲,降而為雨,行乎地中而為生氣。

    陰陽之氣,即地中之生氣,故噫為風,升而為雲,降而為雨,凡所以位天地育萬物者,何莫非此氣邪?斯蓋因曰葬乘生氣故重舉以申明其義。愚嚐謂能生能殺,皆此氣也,葬得其法,則為生氣,失其道則為殺氣,如所謂加減饒借吞吐浮沉之類,並當依法而剪裁之,不致有撞殺衝刑破腮翻鬥之患也。

    夫土者氣之體,有土斯有氣;氣者水之母,有氣斯有水。

    氣本無體,假土為體,因土而知有此氣也。水本無母,假氣為母,因氣而知有此水也。五行以天一生水,且水何從生哉?生水者金也,生金者土也。土腹藏金,無質而有其氣,乾藏坤內,隱而未見,及乎生水,其兆始萌。言氣為水母者,即乾金之氣也,世人不究本源,但以所見者水爾,故遂以水為天地之始,蓋通而未精者也。

    經曰:土形氣形物因以生。

    生氣附形而有,依土而行,萬物亦莫非(缺)也。此引經結上文有土斯有氣之意。

    夫氣行乎地中,其行也,因地之勢;其聚也,因勢之止。

    氣行地中,人不可見其始也,則因地之勢而知其行,其次也,又因勢之止而知其聚也。

    葬者原其起,乘其止。

    善葬者必原其起以觀勢,乘其止以扡穴,凡言止者,乃山川融結奇秀之所有,非明眼莫能識也。片玉髓雲草上露華偏在尾花中香味總居心,其止之謂與。或謂粘穴乘其脈之盡處為止,然則蓋倚撞安可以止雲,不知古人正恐後世不識止處,故立為四法以乘之,夫蓋者止於蓋,倚者止於倚也,撞粘莫不皆然,唯觀義之所在,高低正側,何往而非止乎。

    地勢原脈,山勢原骨,委蛇東西,或為南北。

    平夷多土,□鬥瀉多石,支之行必認土脊以為脈,壟之行則求石脊以為骨,其行度之勢,委蛇曲折,千變萬化,本與定式,大略與丘壟之骨,岡阜之支略同。

    千尺為勢,百尺為形。

    千尺言其遠,指一枝山之來勢也;百尺言其近,指一穴地之成形也。

    勢來形止,是謂全氣,全氣之地,當葬其止。

    原其遠勢之來,察其近形之止,形勢既順,則山水翕合,是為全氣之地。又當求其止處而葬之,斯盡善矣。止之一字最謂吃緊,世之葬者,不乏全氣之地,但於止處則有昧焉耳。夫千裏來龍,五尺入手,才差一指,盡廢前功。縱奇峰聳拔,秀水之玄,皆不為我用矣。若得其傳,知其止,則如數二三、辨黑白。人或見其莽然,可左可右,可移可易,而不知中間自有一定不易之法尺寸不可遷改者,指南雲立穴,若還裁不正,縱饒吉地也徒然,高低深淺如葬誤,福變為災起禍愆。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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