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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各級學校全麵發展(1/5)

作者:吳一舟字數:15456更新時間:2019-09-21 11:22:03

    1988年5月,義烏撤縣建市。自此,義烏的社會、經濟、文化、教育等各方麵都迎來了一個全新的發展時期。在此形勢下,義烏市政府確立了“教育強市”戰略方針,提出要堅持以教育為本,把科技和教育擺在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位置,增加科技教育投入,重視基礎教育水平的提高,從而提高全社會的科技文化水平,把經濟建設轉移到依靠科技進步和提高勞動者素質的軌道上來,加速全市實現繁榮富強。

    在此過程中,義烏市全麵貫徹國家和省教育部門關於教育事業的各項方針政策,深化教育改革,優化教育資源配置,拓寬辦學思路,擴大辦學規模,提高辦學效益和教育質量,使教育較好地適應並服務於社會發展和經濟建設。在具體實踐中,義烏市改革基礎教育管理和辦學體製,建立並逐步完善了教育評價和督導製度,調整了教育結構,呈現出蓬勃的多元化發展格局。

    1998年,義烏市根據《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關於進一步推進全省中小學布局調整工作的意見》和《義烏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九五”計劃和2010年遠景目標綱要》,製訂了《義烏市教育事業發展和學校布局規劃》。經過多年努力,全麵實現或超額實現了“規劃”目標。2004年,義烏市又出台了《義烏市學校布局與建設規劃(2005—2010年)》和《義烏市教育現代化建設綱要(2005—2020年)》,明確提出了義烏市教育事業的發展目標和具體實施步驟,指導義烏市教育事業不斷推向前進。

    一、幼兒教育多元化辦學

    義烏“撤縣建市”後,市政府大膽創新,拓寬發展幼兒教育的思路,堅持走多元化辦園道路。一方麵,各級政府保持對公辦幼兒園的投入,確保公辦幼兒園的骨幹示範作用;另一方麵,大力提倡創辦公有民辦幼教機構,並支持各鄉鎮政府多渠道創建鄉鎮中心幼兒園,發展農村幼兒教育。

    改革開放初期,婦聯係統較多地參與了幼兒園的發展和管理,這是在當時曆史條件下的一種特殊現象。1989年,義烏市婦聯製訂了《個體幼兒園暫行管理條例》,對個體幼兒園進行整頓驗收。6—9月,義烏市貫徹執行國家教委製定的《幼兒園工作規程(試行)》和《幼兒園管理條例》,因地製宜實行幼兒教育依法治教。至1990年,全市共有幼兒園484所,其中部門辦、集體辦、個體辦幼兒園482所。

    《幼兒園管理條例》規定,地方各級政府教育行政部門主管行政轄區內幼兒園管理工作。為此,市政府於1992年對原屬市婦聯管理的幼兒教育劃歸市教育局管理,並將幼托經費60%由市財政劃撥給教育局,市婦聯主要做好幼教的協助工作。自此,婦聯係統逐漸淡出幼兒園管理,使幼兒教育更規範地納入教育係統的常規管理之中。市教育局根據國家教委《幼兒園管理條例》和《幼兒園工作規程》,製訂幼兒教育發展規劃和幼兒教育工作計劃,從組織領導、管理製度、保教工作、辦園經費等方麵做出具體規定,規範幼兒園的管理,並對幼兒園實行注冊登記和審查製度,使幼兒教育管理逐步納入正規。

    1993年,市教育局會同衛生、物價部門製訂幼兒園等級標準,對民辦幼兒園實行等級管理,分一、二、三級評定,對不合格幼兒園限期整改。經過整治,共取締、停辦、合並不合格個體幼兒園70餘所,規範了個體幼兒園的辦園行為。這一措施不但沒有影響社會力量辦園的積極性,反而帶來了新一輪的辦園熱潮,從這一年開始,義烏突破了自1984年以來幼兒園發展徘徊不前的局麵,以每年新辦20多所的速度增長。

    1994年,為進一步理順幼兒教育與小學教育的關係,教育局針對少數學校開辦學前班搞創收的不良傾向,明確規定凡幼兒園已能滿足學前教育的鄉鎮、村,當地學校不得再辦學前班。1995年,義烏縣政府出台了《義烏市關於社會力量辦學實施細則》,鼓勵支持和引導各部門、企業、社會團體和私人舉辦學前教育。當年,全市有幼兒園573所,在園幼兒24871人,5—7歲幼兒園入園率達到了96.5%。1997年12月,義烏市社會力量辦學管理辦公室成立,個體幼兒園的審批和日常管理統一劃歸社會力量辦學管理辦公室。1998年,以資金自籌、師資自聘方式,投資規模達1000萬元以上的商城幼兒園、藍天藝術幼兒園相繼成立創辦。全市幼兒園數達到曆史最高峰的691所,在園幼兒31525名。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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