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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人不如鳥

作者:李道英字數:2408更新時間:2019-09-21 12:07:57
韓愈十年長安求仕,備嚐生活艱辛,深感世態炎涼。俯拾青紫的美夢成了泡影,隻得含淚離京。 韓愈於貞元十一年(795)五月初二離開長安,初七即出了潼關,停息於黃河南岸。此時看見有人籠子裏裝著白鸜鵒鳥西去,一邊走,一邊高喊:某地之某官,派使者進鳥於天子!其狐假虎威,聲勢顯赫,東西行人都躲避路旁,不敢正眼相看。見此情景,韓愈心中很不是滋味,“因竊自悲”,想到自己有幸生於太平盛世,讀書著文二十二年,至今“曾不得名薦書(被人舉薦),齒下士於朝(在朝中做小官)”,“今是鳥也,惟以羽毛之異(該黑而白),非有道德智謀、承顧問、讚教化者,乃反得蒙採擢薦進,光耀如此”。就是說,自己有才有德,至今未得一官半職,此鳥無德無能,僅以羽毛特殊,反被薦之於朝,如此光榮顯耀。“故為賦以自悼,且明夫遭時者,雖小善必達;不遭時者,累善無所容焉。”於是,就寫下了《感二鳥賦》一文。 賦中說:“感二鳥之無知,方蒙恩而入幸。惟進退之殊異,增餘懷之耿耿。”二鳥無知,卻能蒙恩入幸;自己有才,卻被斥退,這鳥“進”人“退”,實在令人難以理解,難以接受,但卻是千真萬確的事實,這使本有“不遇時之歎”的韓愈更增不平,深深慨歎“餘生命之湮阨,曾二鳥之不如。”人不如鳥,這是什麽樣的世道!這不能不使韓愈發出“時所好之為賢,庸有謂餘之非愚”的憤怒呼喊。所謂“時好”,無非指在上者的貪腐享樂,重用奸佞之徒;在下者貪贓枉法,阿諛邀寵,像給皇帝獻鳥的地方官之流就被認為是識時務的智者,而像韓愈這樣的正直之士就被人們認為是愚不可及。但韓愈畢竟是韓愈,而不是羨慕榮華富貴的凡夫俗子。他在發過牢騷之後,又回到考慮自己:“蓋上天之生餘,亦有期於下地。盍(何)求配於古人,獨惆悵於無位!”老天爺既然生了我,必定會有用處,我又何必力慕古人,對未得到官感到不痛快呢!這還真有點李白“天生我材必有用”的味道。最後表明自己的態度:“幸年歲之未暮,庶無羨於斯類。”韓愈此時二十八歲,還是風華正茂之年,雖然失意潦倒,但來日方長,機會尚多,自己絕不會羨慕“二鳥”。 這篇賦是一篇感懷之作,既揭露地方官阿諛邀寵的醜行,也指責了皇帝、宰臣們重鳥輕賢的荒謬,同時也抒發了自己懷才不遇、生不逢時的慨歎與不平。 但也因為這篇賦,後人對韓愈的人品節操頗有微詞。宋人歐陽修在其《讀李翱文》中就說:“愈嚐有賦矣,不過羨二鳥之光榮,歎一飽之無時爾。此其心使光榮而飽,則不複雲矣。”顯然是批評韓愈不能守窮,歎一飽之無時,羨二鳥之光榮。因歐陽修是名人,所以後人多引此論來非議韓愈。其實,歐陽修的話並不全麵,在這一點上,似乎是誤解了韓愈。韓愈在此賦和小序中,反複表達了自己“自悲”“自悼”的“不遇時之歎”,是對朝廷“遺賢”的控訴,並在賦的結尾處表明了天生我材必有用的自信,更斷然表示了“無羨於斯類”的態度。 人不如鳥,是韓愈憤怒的歎息。讀這樣的文章,想當時之情狀,令人心酸,發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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