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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節 官為民役的公仆觀(1/2)

作者:李道英字數:3170更新時間:2019-09-21 12:08:22

    柳宗元作為一位傑出的思想家和政治改革家,他的思想是十分活躍的,當然也是複雜的。他雖力主“統合儒釋”,希望把儒家和佛家的思想“通而同之”,但其思想及倫理觀念的主導麵,無疑仍不出儒家範疇。他一生努力的目標就是“延孔子之光燭於後來”(《答貢士元公謹論仕進書》),“惟以中正信義為誌,以興堯、舜、孔子之道,利安元元為務。”(《寄許京兆孟容書》)

    柳宗元儒家思想的突出特點之一,就是繼承和發展了儒家民本思想的傳統。他非常關心百姓的疾苦,“仕雖未達,無忘生人之患”(《答周君巢餌藥久壽書》),自己官雖未做大,但從不敢忘記百姓的苦難。他時時把人民的疾苦放在心上。他的《捕蛇者說》一文,突出表現了賦斂之毒甚於毒蛇,希望“觀人(民)風者”了解並改變這種狀況;在《送薛存義序》一文中,借稱讚薛存義,提出了“訟者平,賦者均”的政治理想。這種訴訟公平,賦役平均的思想,在當時雖然難以實現,但他反對豪強兼並,反對官僚地主把繁重的賦稅轉嫁給貧苦百姓的主張,無疑是其思想中民主性的精華。

    更為難能可貴的是,他從愛民的基點出發,提出了官民關係的新觀點。河東人薛存義在湖南零陵縣當了兩年代理縣令,晝夜“勤力而勞心”為百姓辦事,現在要離任了,柳宗元認為薛存義是一位不拿老百姓錢的好官,於是備了酒肉,送至江邊為其餞行,並寫下了《送薛存義序》一文。序中說:“凡吏於土者(做地方官的人),若知其職乎?蓋民之役(是被百姓使喚的),非以役民而已矣(不是以其職位來奴役百姓的)。凡民之食於土者(百姓中靠種地為生者),出什之一(拿出十分之一的收入交租賦),傭乎吏(用作地方官的俸祿),使司平於我也(是為了讓他治理好我們老百姓)。今我受其直(如今的官吏們接受了百姓給俸錢),怠其事者(不好好為老百姓辦事的),天下皆然(各地的地方官都這樣)。豈惟怠之(豈止是不辦事),又從而盜之(掠奪百姓財物)。”柳宗元認為:地方官的職責是替老百姓辦事的,而不是奴役老百姓的。現在的情況是:老百姓養活了地方官,希望他們替百姓辦事;他們不但拿了錢,不替百姓辦事,反而大肆搜刮民財。柳宗元的這個見解是十分新鮮的,對地方官吏的揭露和批判也是十分深刻而大膽的。柳宗元在《送寧國範明府詩序》中就曾提出了“為吏者人役也”的思想,本文更進一步發展了這一思想。這一思想比“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的說法更明確,更具體,也更有進步性。它不但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儒家官尊民卑的傳統偏見,講清了誰養活誰的問題,而且這種官為民役的思想已經非常接近於今天的“公仆”的觀念;這一思想,在唐代,應該說是非常超前的;在今天,也是非常正確的。柳宗元尖銳批評的那些拿錢不辦事,還欺壓百姓的官吏,在今天仍然存在,從這個意義上說,柳宗元官為民役的思想仍有一定的現實意義。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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