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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節 革除社會弊端

作者:李道英字數:2244更新時間:2019-09-21 12:08:25
唐代是一個社會政治相當開明和開放的時代,但奴隸製的殘餘仍普遍存在。朝廷雖有明令禁止奴隸買賣,如《唐律疏議》裏已有禁止買賣奴隸的規定,唐憲宗時還曾發布過《禁餉遺人口詔》,然而在宮廷和官營的手工作坊,在貴族和豪富家中,蓄養奴隸的情況仍相當普遍,尤其是在南方偏遠的地區,掠奪和買賣奴隸的風氣依然十分盛行,朝廷的相關法律實際上不過是一紙空文。 柳宗元非常痛恨蓄奴和買賣奴隸的現象。他在永州期間,就曾寫過一篇《童區寄傳》,這是一篇以真人真事為基礎寫成的一篇傳記,寫一個十一歲的牧童區寄被兩名橫行不法的人販子劫持,而他進行英勇反抗,機智地殺賊自救的事跡,熱情歌頌了區寄不畏強暴,與掠奪兒童的強人做鬥爭的可貴精神,揭露了當時社會上掠賣兒童為奴的罪惡行徑,猛烈抨擊了地方官員“因以為己利”而造成“戶口滋耗”的嚴重後果。這篇文章不但觸及到了這一重大的社會問題,浸透著作者對受迫害的人們的深切同情,而且表現了希望革除這一弊政的強烈願望。 柳宗元做了柳州刺史,經過調查了解,他發現了當地普遍存在的一種極壞的社會風俗:貧苦百姓因天災人禍而借了高利貸,如果無力及時償還,等到利息超過本金時,在債主家作人質的就被沒身為奴隸。這是唐代社會奴隸的重要來源之一,許多貧窮百姓因此而成為奴隸。柳宗元決心在自己管轄的柳州解決這一問題。他根據實際情況,設計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案,即讓那些已經賣身為奴的人,按照服役期限計算勞動報酬,到其所得勞動報酬和他所欠債務數額相等時,即可與債主自動解除奴役關係,恢複人身自由。柳宗元用這種“計傭折值”的辦法,使柳州許多已淪為奴隸的人得到了自由。對於柳宗元這一功德無量的善舉,韓愈在《柳子厚墓誌銘》中極力讚揚:“其俗以男女質錢(用子女做抵押向人借錢),約不時贖,子本相侔(利息和本錢相等),則沒為奴婢。子厚與設方計,悉令贖歸;其尤貧力不能者,令書其傭,足相當,則使歸其質(放逐人質)。觀察使下其法於他州,比一歲,免而歸者且千人。”柳宗元的辦法不但在柳州實施,還被湖南觀察使推廣到其他州,成效顯著。 當然,盡管柳宗元痛恨這種奴隸製殘餘,他對待自己的家奴很好,如他家的馬夫張進去世,他不但為其掩埋骸骨,而且還寫下《掩役夫張進骸》一詩,認為無論是貴人還是賤隸,生命都是一氣之聚散,並無貴賤之分,但他自己家裏也仍有“女隸”“役夫”,也是不可否認的事實;盡管他的辦法在柳州和湖南觀察使轄區確有成效,但就整個社會而言,真正采取有效措施來廢止奴隸製的,仍然為數不多。從中我們也可看到這種積弊是何等頑固而有力。柳宗元不可能脫離當時的社會習俗,他的辦法也不足以鏟除唐代的這一社會弊端,但我們千萬不可據此否定柳宗元這一德政的社會功效及其巨大的進步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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