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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節 被貶滁州

作者:李道英字數:2332更新時間:2019-09-21 12:08:34
在慶曆新政已無可挽回的情況下,歐陽修在河北轉運使任上寫下《論杜衍範仲淹等罷政事狀》,揭露保守派利用“朋黨”之說汙蔑革新派的伎倆,力勸仁宗明察。這樣,他就成了保守派打擊的主要對象。不久,京城便傳出了緋聞,諫官錢明逸上奏章彈劾歐陽修與其外甥女有非倫曖昧關係。 關於此事,《宋史·歐陽修傳》隻有三句:“於是邪黨益忌修,因其孤甥張氏獄傅致(羅織)以罪,左遷知製誥知滁州。”雖言及此事,但語焉不詳。《重修實錄本傳》所述較為詳細:“於是為黨論者愈益忌之。初,修妹適(嫁給)張龜正,龜正卒,無子而有女,女實前妻所生,甫(剛)四歲,以無所歸,其母攜養於外氏,及笄(jī,古代束發用的簪子,表示成年),修以嫁族兄子晟(shèng)。會張氏在晟所與奴奸,事下開封獄,獄吏因附致其言以及修。詔以戶部判官蘇安世,內侍王昭明雜治之,卒無狀。乃坐用張氏奩(lián)中物置田立歐陽氏券(地契上寫歐陽姓氏),左遷知製誥知滁州。” 事情的原委是這樣的: 禦史錢明逸姓錢,因歐陽修在撰寫《新五代史》時對吳越錢氏家族有所貶斥,使其祖上不大光彩,故錢一直耿耿於懷,遂借機誣告歐陽修私貪官銀。與此同時,開封府尹楊日嚴,以前在益州(成都市)時,歐陽修曾彈劾他貪汙公款,對歐陽修心懷嫉恨,因此也出來附和錢明逸。宋仁宗派人對此事進行了監勘(調查),證明歐陽修並未挪用府衙資金。錢明逸誣告歐陽修貪汙不成,於是就又來更惡毒的一手。以緋聞搞臭一個人,曆來是政客們的慣用手法,錢明逸也頗通此道。 當初,歐陽修的妹妹嫁給張龜正。張龜正死,隻留下一個女兒,係張與前妻所生,時年四歲。母女無所歸依,歐陽修憐憫她們,於是就將其接回家中。至其甥女成年,歐陽修將其嫁給了遠房侄兒歐陽晟。這個張氏女不老實,在家中與仆人私通而被送往官府,不知是因屈打成招還是受人唆使,她竟說歐陽修和她有私情,並欺占了她家財產。錢明逸又用張氏的錢買了田地,地契上寫上歐陽氏的姓名,製造出偽證,妄圖置歐陽修於死地。 錢明逸彈劾歐陽修的消息一出,輿論嘩然。歐陽修惱怒不已,上表替自己辯白。宋仁宗降詔讓戶部判官蘇安世和內侍王昭明調查處理此事,最終是查無實據。宋仁宗知是冤案,於是降詔安撫歐陽修,維護其清白聲譽。事情看來可以到此為止了,但中書舍人錢穆及其父親錢勰(xié)仍因錢氏祖宗事對歐陽修不依不饒,繼續彈劾歐陽修。宋仁宗出於無奈,隻好於慶曆五年(1045)八月,罷去歐陽修河北都轉運使之職,貶為知製誥知滁州。 緋聞之事雖最終不了了之,但歐陽修卻蒙冤被貶滁州。這對歐陽修的聲譽和身心都造成了極大的傷害。當然,錢明逸及其家族最終以緋聞扳倒了歐陽修,拔掉了慶曆新政的最後一顆釘子,但這隻不過是直接的導火索而已,真正的原因乃是保守派對歐陽修的忌恨,“緋聞”隻不過是新舊黨爭保守派導演的一場鬧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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