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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節 縱論六國警當世

作者:李道英字數:2856更新時間:2019-09-21 12:08:53
蘇洵有一篇傳世名作《六國》(今通行本亦作《六國論》),是其《權書》十篇中的第八篇。這是一篇史論著作。六國,當指戰國末期先後被秦滅掉的韓、趙、魏、楚、燕、齊。此文的主旨是論六國敗亡的原因。文章開宗明義,指出“六國破滅,非兵不利(不是武器不好),戰不善(仗打得不好),弊在賂秦(弊病就在以割地的辦法來賄賂秦國)。”接著文章分兩層議論:先論韓、趙、魏、楚、燕五國之國君視祖先留下的土地如草芥,“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後得一夕安寢。起視四境,而秦兵又至矣。”並以“抱薪(柴火)救火”來比喻五國賂秦,說明它們亡國是理所當然之事;後論齊國未賂秦,但因其助秦而不助五國,所以“五國既喪,齊亦不免矣”以論證“不賂秦以賂者喪”之道理。文章前半部分有理有據地論證了六國敗亡的原因。 蘇洵此文寫於宋仁宗嘉祐元年(1056)之前,嘉祐元年秋,由歐陽修轉呈於仁宗。那麽,人們不禁要問:生於北宋的蘇洵,為什麽想起來去探討六國滅亡的原因來?其實,老蘇並非閑來無事,發思古之幽情,而是“別有用心”。其意不在“六國”,而在“大宋”。為什麽這麽說呢?我們隻要稍微回顧一下北宋的對外政策,也就不難明白老蘇之意了。宋朝建國後,麵對兩大外敵:北麵的契丹和西北方的西夏。北宋自宋真宗景德元年(1004)與契丹訂立澶淵之盟後,每年要給契丹銀十萬兩,絹二十萬匹;仁宗慶曆二年(1042),契丹派使者至宋,索要晉陽(今山西省太原市)及瓦橋(今河北省雄縣易水下遊)以南十縣土地,最後訂盟,宋朝每年增加“歲幣”銀十萬兩,絹十萬匹。慶曆三年(1043),西夏主元昊請和,宋朝又答應每年給西夏銀十萬兩,絹十萬匹,茶三萬斤。老蘇對宋朝統治者這種向契丹和西夏納幣以求苟安的做法十分不滿,並對由此引發的後果十分憂慮,故寫此文以諷之。我們看文章的最後兩段,老蘇的用意更為明白。 文章說:“嗚呼!以賂秦之地,封天下之謀臣;以事秦之心,禮天下之奇才,並力西向,則吾恐秦人食之不得下咽也。”就是說,如果六國把賄賂秦國的土地封給謀臣策士,以事秦之心來禮賢下士,合力攻秦,秦國一定會寢食不安。文章又語重心長地告誡說:“為國者無使為積威之所劫哉!”就是說,治理國家的人,不要被敵國積累起來的威勢所脅迫。字麵上是在說六國,實際上何嚐不是在說宋?宋王朝如能用送給敵國的財物和心意來對待有用之人才,自強以抗敵,何至出現今日之局麵? 文章最後又說:“夫六國與秦皆諸侯,其勢弱於秦,而猶有可以不賂而勝之之勢,苟以天下之大,下而從六國破亡之故事,是又在六國之下矣。”此段更有深意,所指也更為直接。六國與秦都是諸侯國,勢力弱於秦,還有不賂秦而戰勝秦國的機會,而今天以宋朝之一統天下,如果再蹈六國賂秦而敗亡的覆轍,那就連六國也不如了。這簡直可以說是指著鼻子在教訓宋朝的最高統治者了。 由此可見,老蘇此文完全是在借評論史事而抨擊朝政,借批評六國賂秦而亡來指責宋朝統治者對外敵一味妥協、屈服的可恥行徑,提醒和告誡統治者要富國強兵,抵禦外敵,萬不可步六國的後塵。此論對於宋朝統治者來說,確是苦口良藥,也是給昏聵的宋朝統治者的一付清醒劑。此文也充分表現了老蘇並非一介書生,他不但有憂國憂民之心,而且洞察時局,有卓越的政治見解,更表現了他有無畏的勇氣,因為“安內以養外”是宋王朝的國策,蘇洵此論正中其要害。沒有足夠的膽識,是不敢、也寫不出這樣的文章的。老蘇此論,不僅在當時有重要的現實意義,而且對任何治國者來說,也都不失其借鑒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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