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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節 知齊州緝盜除惡

作者:李道英字數:1580更新時間:2019-09-21 12:08:57
曾鞏由通判越州(今天浙江省紹興市一帶)調任知齊州(今山東省濟南市一帶),決心去民疾苦,采取了對奸強盜賊嚴而對貧弱百姓寬的政策。他曾說:“為人害者不去,則吾人不寧。”意思很明白:禍害百姓的惡人不除,老百姓就不得安寧。於是他一上任便采取強硬措施,為民除害。 齊州曲堤的周氏,是附近有錢有勢的大族。周氏有子曰周高,橫行淫亂,奸汙婦女,以致殺害平民,其“服器擬乘輿(shèngyū,特指皇帝)”。此人橫行無忌,服飾器用堪比皇帝,氣焰十分囂張。而他家有錢有勢,“力能動權貴”,所以“州縣勢反出其下”。對這樣的惡霸,前後的州郡官吏都不敢過問。曾鞏上任,“首取高置於法”,首先就將周高繩之以法,此所謂擒賊擒王,首惡必除。 曆城章丘有個“霸王社”,聚眾數十人,燒殺搶掠,橫行鄉裏,百姓“無敢正視者”。曾鞏上任後,將他們全部抓獲,將其中三十一人發配流放,其黨遂土崩瓦解。 當時齊州百姓沒有連保製度。曾鞏上任後,對百姓嚴加管理,凡是外來之人要在齊州過夜的,都必須詳細登記,如發現盜賊,立即鳴鼓相告,各方互相支援。由於加強了戶籍管理,所以流竄盜賊難有藏身之所。曾鞏又采取多種方略:明賞罰,急追捕,並且允許罪犯自守,因此“盜發輒得”,即一出現盜賊立即就可破案。本地有一大盜叫葛友,屢次作案,捕之未獲。突然有一天,他自己出來自首,並揭發同夥,對此,曾鞏給予特殊禮遇,以“袍帶酒食”相待,並讓他騎上大馬,有眾多隨從,“輦(用車拉著)所賞購(獎賞給他的)金箔隨之,徇諸郡中。”有了這樣的“示範”之舉,其他盜賊也紛紛出來自首。 齊地民俗悍強,喜攻劫,社會不寧。由於曾鞏采取了多種行之有效的方法,使得齊州這個地方“豪宗大姓斂手莫敢動,”盜賊絕跡,州內清平,“民外戶不閉,道不拾遺”(《行狀》)。 曾鞏不僅在齊州緝盜除惡卓有成效,而且在閩粵、在亳州也同樣緝盜除惡,有效地維持了地方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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