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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節 知錯能改

作者:李道英字數:2066更新時間:2019-09-21 12:09:04
一提起王安石,人們往往想到他的剛愎自用,再加上相傳曾鞏曾說王安石“吝於改過”,因此,“死不認錯”似乎成了人們對王安石本性的一種認定。其實,這也是不全麵的。王安石確有剛愎自用的一麵,並因此給自己的事業和聲譽帶來了不少負麵影響,為此付出了不少代價。但他也並非“死不改悔”。當他確實認識到自己錯了的時候,他還是不吝改過的。 王安石變法,不少人反對,其實這些反對變法、批評新法的並非都是壞人,包括司馬光在內,人們也大都不認為王安石是禍國殃民的“大奸慝(tè,邪惡)”,隻是用人不當。而王安石由於急於事功和過度自信,誤將持不同政見者都視為仇敵,一味排擠、打擊,傷害了許多正直士大夫的感情,這確是事實;但他後期從認識和行動上有所醒悟和改正,也同樣是事實。他曾寫過一篇《原過》的文章,顧名思義,是論述人們的“過失”的。文中有曰:“天有過乎?有之,陵曆鬥蝕(謂星辰超越本身軌道進入他星軌道,常指日、月蝕)是也;地有過乎?有之,崩弛竭塞(指地震,水災等引發的自然災害)是也。天地舉(都)有過,卒不累覆(指天覆蓋宇內)且載(指地承載萬物)者何?善複常(恢複其常性)也。”文章指出:既然天地都不能無過,人非聖賢,誰能沒有過錯?隻要能改過就不害其本性。文章還批評了世俗之人言改過者“非其性也”的錯誤說法。這說明王安石在理論上對人會犯錯誤和知錯能改是有比較正確的認識的。 王安石不但對改錯問題在理論上有認識,而且在實際生活中也不斷矯正自己的錯誤和缺失。如他在變法後期,已對自己在變法過程中的某些過激行為有所認識,並且也在努力恢複和一些舊日僚友間的關係。歐陽修反對新法的某些條款,王安石曾對這位恩師表示不滿,並說過狠話,但當熙寧五年(1072)歐陽修逝世時,王安石滿懷深情地寫下了《祭歐陽文忠公文》,對歐陽修的道德風範及文章極表感佩,“臨風想望,不能忘情”;韓琦曾三朝為相,反對王安石變法,王安石曾對他極不客氣,但熙寧八年(1075)韓琦逝世後,王安石又寫下了《韓忠獻挽詞二首》,對韓琦的豐功偉績予以充分肯定;再如蘇軾,曾上萬言書不讚成新法,以後對新法也屢表不滿,但“烏台詩案”後,已致仕的王安石表示不應對蘇軾嚴加治罪;元豐七年(1084),蘇軾由黃州團練副使量移為汝州團練副使,路過江寧府,專程拜見王安石,“留連數日,唱和甚歡”,王安石大大稱讚蘇軾,並勸其留江寧養老。 由此可見,王安石雖有剛愎自用的一麵,但他又是一位既能堅持原則,又能知錯改錯的人,並非知錯不改,頑固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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