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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節 陽羨贈屋

作者:李道英字數:1944更新時間:2019-09-21 12:09:28
蘇軾一生宦遊四方,而多在東南地區。他曾做過杭州通判,後又知杭州;烏台詩案後貶居黃州(今湖北省黃岡市),後又量移汝州,其後又上書“乞居常州”,在其謝表中更有“買田陽羨(今江蘇省宜興市),誓畢此生”之語。晚年自儋州(今海南省)北歸,又卜居陽羨。 宋徽宗建中靖國元年(1101),蘇軾自儋州遇赦北歸,暫住陽羨。陽羨一帶的士大夫因蘇軾曾是“罪人”而多不敢與之交友,隻有士人邵民瞻從學於蘇軾,而蘇軾也很喜歡邵民瞻這個小知識分子,二人相處甚好,時時拄著拐杖走過長橋,以尋訪山水為樂。邵民瞻替蘇軾買了一處住宅,花費五百緡(mǐn,串銅錢的繩,每串一千文為一緡)。蘇軾“傾囊僅能償之”,即花盡了所有的積蓄。蘇軾擇吉日搬入新居,十分高興,當夜與邵民瞻月下散步,偶然走到一個小村落,聽到有婦人哭聲甚哀。蘇軾倚杖傾聽,說:“奇怪啊!怎麽哭得這麽悲傷啊!難道是有太難於割愛之事觸動了他的內心?我要去問個明白。”於是他就和邵民瞻推門而入。進去一看,原來是個老太太。見蘇軾進來,這個老太太照樣哭泣。蘇軾問她:“你為什麽這麽悲傷啊?”老太太說:“我家有一所住宅,相傳已有百年,曆代都不敢動,以至傳到我這一代。但我的兒子不孝,就把它賣給了別人。我如今搬家搬到這裏,想起我家那百年老屋,一旦永遠和它告別,能夠不痛心嗎?這就是我今天痛哭的原因。”蘇軾聽完老太太的哭訴,也深為其悲傷。蘇軾就問老太太的故居在什麽地方,原來蘇軾花五百緡所買的房子正是老太太家的祖屋。蘇軾再三寬慰老太太,並對她說:“你家的舊居正是我所買的房子!你不必過於悲傷,現在我將把這所住宅歸還給你。”遂即讓人取來房契,當著老太太的麵將其焚燒;又叫來老太太的兒子,讓他第二天就把母親接回舊宅居住,竟然分文不取,即將房子白白送還給老太太。 蘇軾將買來的房子白送給了原來的主人,在宜興已沒有了住所,於是又回到了毗陵(今江蘇省常州市)。因其在宜興買房已花完了全部積蓄,到常州已無錢買房,而是借用顧塘橋村民孫氏宅暫時居住。同年七月,蘇軾即病逝於這借住的房子裏。 蘇軾將其傾囊所有買的房子無償還給原主,而自己寧可搬家借房暫住,的確表現了他的寬厚仁慈之心和豁達忘我的高尚風節。此事發生在蘇軾生命的最後時期,世人多不知此,此事隻在常州傳誦。後由費袞在其《梁溪漫誌》一書的《東坡卜居陽羨》中記錄此事,因此得以傳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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