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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整頓吏治痛懲貪官(19)(1/4)

作者:周遠廉字數:9184更新時間:2019-09-22 00:07:04

    福嵩於四十七年由甘肅布政使升任浙江巡撫,足足催了四年之久,才彌補了九十六萬二千餘兩的虧空,還欠三十三萬餘兩,而且還因無法依限納清而請求皇上寬限,並召集司、道、各知府立誓於新年,以便補足欠項,可見其彌補虧空是何等的艱難!

    當然,浙江乃魚米之鄉,三十三萬兩的虧空,並不是什麽了不起的大數,不過僅僅相當於全省一年人丁田賦銀的十分之一,如果真要彌補,並不是多麽難的事,收入遠比它少、賦銀遠遠少於浙省的山東,虧空的二百萬兩銀,隻用了兩年的時間就補足了,山東能辦到,為什麽浙江用了四年多的時間還交不齊一百三十餘萬兩虧空之銀?顯然,這並非該省力不能及,而是通省大小官員有意延宕抗違。

    因此,乾隆帝讀過福嵩之奏後,十分生氣,於五十一年二月十七日下諭,嚴厲斥責福嵩說:浙省“向無虧缺之事”,四十六年、四十七年王?望、陳輝祖貪黷之案相繼敗露後,閩浙總督富勒渾將浙省倉庫虧缺據實查奏,朕因不欲更興大獄,是以降旨令其勒限彌補,乃該省官員曆三四年之久尚未補完,並敢厚顏奏請展限,且公堂立誓,“成何政體”!山東虧空二百餘萬兩,已於二年限期內全完,浙省“何以立限已逾,尚複宕延虧帑”?“是該省大小地方官恃朕有不為已甚之旨,竟敢玩視帑項,一味稽遲”,“此而不嚴加懲創,各省紛紛效尤,伊於何底耶”?《清高宗實錄》卷1249,頁6、7.

    乾隆帝於同諭宣布,派三位欽差前往浙省,“對各州縣倉庫徹底盤查”,並於三月二十七日降旨,令福嵩來京候旨,命伊齡阿接替其浙江巡撫之任,革去布政使盛柱之職,命其留內務府郎中職充當杭州織造。《清高宗實錄》卷1249,頁6、7,卷1251,頁9.

    巡撫、布政使皆因未完三十三萬餘兩的舊欠而被革職,竇光鼐還說浙省虧空不止此數,各州縣虧空很多很多,這將置原巡撫福嵩、布政使盛柱以及府州縣官於何地?如真確係大量虧空,查出之後,這批官員怎能逃脫革職抄家甚至誅戮發遣的命運?因此,竇光鼐之奏,必然招致浙江全省官員(至少是大部分官員)及其心腹、黨羽的拚死反撲。

    其二,惹怒了欽差大臣,遭其暗算和公開打擊。三位欽差大臣是戶部尚書曹文埴、刑部左侍郎薑晟、工部右侍郎伊齡阿。曹文埴進士出身,卓有才幹,從乾隆四十四年任都察院左副都禦史起,曆任刑、兵、工、戶諸部侍郎,兼管順天府尹,乾隆五十年因與伊齡阿複審員外郎海殺妻假報其自縊案,得其實情,按律懲治,帝獎其不徇情容隱,“公正得大臣體”,擢戶部尚書。薑晟也是進士出身,授刑部主事,遷郎中,“以治獄明慎”為帝賞識,四十二年出授江西按察使,四十五年超擢刑部侍郎,屢被帝派往各省按事讞獄,是乾嘉時期著名的審案能臣。《清高宗實錄》卷1251,頁22、23;《清史稿》卷321,《曹文埴傳》,卷352,《薑晟傳》。

    這三位欽差大臣於五十一年二月十二日被皇上派往浙省,“徹底盤查”各州縣倉庫,三月至四月初,曾三次奏報情況,前兩次說,據福嵩開報尚虧三十餘萬兩,四月初的奏折則說,“該省虧缺倉庫,自勒限彌補後,尚虧缺三十三萬餘兩,現在酌議清查”。乾隆帝於上述四月十二日的諭旨中,根據竇光鼐之奏,對他們的這一結論予以批駁,指責他們“有將就了事之意”,“欲就案完事,殊非令徹底清厘之意”,諭令他們必須參照竇光鼐所奏各款,逐一詳查,據實嚴參辦理,不得“仍有回護瞻徇,不實不盡”,否則將自取罪咎。這使三位欽差大臣相當難堪,號稱善於辦案的三員大臣,竟不如一個曾被皇上幾次稱之為“迂拙”、“拘鈍無能”的書呆子竇光鼐。況且,這還不隻是臉麵問題,若真如光鼐所奏,欽差大臣則將犯下有負重任徇情失職的大罪,遭帝嚴懲。可見,這三位欽差大臣對竇光鼐肯定是頗為惱怒的。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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