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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整頓吏治痛懲貪官(21)(2/4)

作者:周遠廉字數:9472更新時間:2019-09-22 00:07:05

    這兩道諭旨,把重新審查平陽知縣黃梅貪婪案件的原因、方法及帝之結論,講得十分清楚,黃梅罪證確鑿,欽差大臣必須遵照帝旨,放棄成見,將黃梅之罪查清懲辦。此事不必多說。令人驚奇而且不得不稱讚的是,乾隆皇帝弘曆竟然能在見到竇光鼐的奏折之後,立即覺察到前辦之非,斷定竇之奏劾屬實,黃梅確係貪吏,並於當日即下二諭重審此案,命將黃梅重懲。這樣一百八十度的大轉彎,在一般官員來說,已經是難乎其難。能夠知過而改並且承認錯辦案件,很不容易,不僅有一個臉麵問題,尊嚴問題,還有錯辦遭懲之險,這就是為什麽有清一代極少有官員自行糾正自己錯審案件的原因。至於君臨天下威嚴無比的天朝大皇帝,更罕有能主動承認失誤、立即改正者,更不要說還要苦口婆心地開導、勸諭辦案之臣認錯重審,這更是絕無僅有之事。由此可見,乾隆皇帝確可算是一位反應敏捷、才幹超群、胸懷寬廣、知過能改的英明之君。

    過了兩天,五十一年閏七月二十九日,乾隆帝又下諭肯定竇光鼐參劾黃梅之事屬實,諭令阿桂在遇見竇光鼐時,“即傳朕旨,將伊除去刑具,免其拿問,著即帶往浙省,隨同查辦此案”,並將黃梅任所貲財查封,緝拿其長子。伊齡阿受屬員慫恿,兩次參奏竇光鼐,此案不令其會辦,“以免回護”。《清高宗實錄》卷1261,頁50、51、52.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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