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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錯攻緬甸敗而後和(11)(1/3)

作者:周遠廉字數:8488更新時間:2019-09-22 00:07:28

    乾隆帝付出了這樣重大的代價,損兵折將,勞民傷財,究竟得到了什麽?達到了他規定的征緬目標沒有?五年的曆史實踐作出了明確的、也應使他感到震驚和慚愧的結論:征緬之役,既不威武,也無功可言,並非大勝,而是大敗。他的奢望沒有得到滿足,他的幻想破滅了。

    乾隆帝在委派楊應琚、明瑞、傅恒出征時,對進軍的目的和要求講得非常明確,規定得很死,不許作任何的變動。這個目的就是“犁穴誅渠,盡殲醜類”,“分置土司”,“定則納賦”,即是說要直取緬都阿瓦,斬殺緬王懵駁,盡誅緬甸軍政要員,臣服全緬,將其納入清朝版圖,使一個獨立的緬甸國從此消失,分成若幹小部,向朝廷稱臣納賦。一句話,滅掉緬甸國。不達目的,決不罷休,絕不允許將軍們接受緬甸乞和的要求,遷就了事。五年過去了,這個目的和要求既未能達到,也看不到何時能夠達到的幻影。三十四年十一月二十日傅恒與緬軍統帥諾爾塔提出停兵議和的三個條件:緬甸進表納貢,送回被留之人,不擾內地土司。乾隆帝同意了傅恒的這些議和條件。將這三條與乾隆帝頒發的出兵征緬滅緬之旨加以比較,便可清楚地看出,兩者有著根本區別,乾隆帝被迫撤回了滅緬的要求,承認了緬甸是一個獨立的國家,僅與清朝保持一般的藩屬的朝貢關係。

    不僅如此,乾隆帝之失敗,還表現在連這樣的三個條件,都未能被緬甸接受,這樣的目標都未能實現。緬甸在答應傅恒這三條時,還提出了自己的條件,即要求通商和歸還隨清軍進入內地之木邦、蠻暮、猛拱土司,因清僅允猛拱土司渾覺返緬,不談貿易之事,緬王遂扣留所俘清朝官兵,不肯奉表入貢。

    由於未能滅掉緬甸擒獲緬王獻俘於天安門,由於清軍四次出征失敗,且緬軍大有可能圍殲清兵於老官屯的嚴重威脅,乾隆帝被迫自食其言,否定原詔,接受傅恒與緬軍統帥簽訂的議和條款,使這位威震天下的大皇帝丟盡了麵子,他已經是憤怒異常,可是征緬失敗的鐵的事實和上萬官兵陣亡、病故的血的教訓,又使他認識到不可能征服緬甸,不應該對其用兵,所以他雖然被迫決策收兵,但又氣憤難平。正在這樣的時刻,滇省送來了緬甸不奉表納貢的消息,這等於是當他欲借口緬甸求降而下台階之時,這個台階被緬方撤走了,使他下不了台。乾隆帝又羞又怒,一氣之下,取消了與緬議和的協議,整軍備戰。

    三十五年正月十一日,他看到署雲貴總督彰寶的奏折,言及緬老官屯首領布拉莽倘兩次差人呈送棕葉緬文,“欲通貿易”。乾隆帝不從,下諭說:看來緬方“前此籲請解圍,……必窺見我兵有不得不退之勢”,遂不奉表,但急於通商。“總之,緬匪降表一日不至,一日不可許其與內地通商。此一節,乃中國製馭外夷扼要之道。”《清高宗實錄》卷850,頁19、20.

    過了五十多天,三月初六日,乾隆帝以時過三月,緬尚未奉表入貢,又未送回羈留之內地人,諭署雲貴總督彰寶,禮部尚書、副將軍阿桂遣人賚檄赴老官屯催問,並命軍機大臣代作阿桂給緬之檄諭。其檄諭說:以往所許邊境民人與爾國交易,“俾裕爾生計,阜爾民人”,乃征戰不息,自去年十一月允爾“納款投誠”以來,至今未奉表送人。“爾貢表一日不至,內地貿易一日不通。”如不送還內地被留之人,萬一大皇帝複命本將軍率兵進剿,則爾將後悔無及。《清高宗實錄》卷854,頁14、15、16.

    阿桂、彰寶遵奉帝旨,遣明白妥幹之奇兵營都司蘇爾相及明曉通事段彩霞,率路熟健兵二十名,於三十五年三月二十九日賚檄往赴老官屯。蘇爾相尚未抵緬之前,老官屯首領諾爾塔致書清副將軍阿桂,索取木邦、蠻暮,猛拱三土司,且有“不馴”之詞,並當蘇爾相到達時,將其拘留關押。阿桂、彰寶將此情上報,乾隆帝於五月二十二日看到這一奏折,極其憤怒,連下數諭,指責阿桂等辦理謬誤,諭令調派兵馬,準備突擊緬甸。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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