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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反向假冒第一案(《商標法》修法前的不算)(1/3)

作者:浙東匹夫字數:7420更新時間:2023-01-19 09:32:34

    顧轍可以神速應訴,但是被顧轍告了的人,就不會那麽主動地送上門了,所以,必須有人去踹一下他們,讓他們麻溜一點兒。

    第二天一早,魔都浦東,一家小型眼鏡公司、萊曼眼鏡的總經理辦公室內,剛上班不久,電話就響了。

    總經理徐長坤拿起電話,對麵就毫不客氣地傳來一個冰冷的聲音:“萊曼眼鏡徐總是吧?我顧轍。聽海昌的人告我,說我給了你們專利使用授權、允許你們貼牌賣我生產的眼鏡——工商已經來過了吧?”

    徐長坤當然是一聽就知道是怎麽回事了,畢竟在海昌起訴顧轍之前,海昌方麵就已經來取證過了,讓魔都這邊的工商把涉嫌賣假貨的萊曼眼鏡涉案庫存暫時封存了。

    上星期剛剛被工商照顧過的企業,此刻自然還處在驚弓之鳥的餘波中。也就省了顧轍很多口舌。

    徐長坤連對方身份都還沒確認,語氣上就先矮了一截,直接就選擇了道歉:

    “顧總,我們也是冤枉,我們又不知道您和海昌的專利授權是怎麽簽的,連是不是排他授權都不知道。我們就是進了你的貨、自己換個包裝倒賣一下。《專利法》也沒規定買別人有專利的貨不能轉賣吧?我們礙到您什麽事兒了?”

    顧轍:“你們是沒侵犯我的專利權,但你侵犯了我的商標權了,我現在就是提前通知你一聲——我已經在方舟市中院起訴你了,希望你們應訴的時候麻溜一點,收到傳票當天就給我答辯。

    你這個案子跟海昌告我的案子還是關聯訴訟,我不希望在你這兒拖太久。你要是配合一點,我會讓你少賠一點。

    你要是跟我拖時間,就別怪我上猛料證據、證明你的侵權行為對我的品牌價值造成的損失有多大!你應該有數,這種商標、品牌侵權的案子,如果我作為起訴方,想把商譽損失描述得少一點,是完全做得到的。”

    徐長坤一臉懵逼:“又關《商標法》什麽事了?不是在談專利麽?我們又沒仿冒你的商標品牌,我們是按自己的品牌在銷售的啊,都沒用你的商標何來侵權?”

    徐長坤有此一說,倒也不能怪他法盲——實在是2003年,國內這一塊確實沒什麽先例。WwWx520xs.

    當時絕大多數企業家的概念裏,商標侵權都是冒用別人的商標才侵權,極少有人意識到“不用別人的商標在特定情況下也能構成侵權”。

    顧轍聽他電話裏這麽懵逼,就知道這是個很不正規的小公司、法務上絕對野路子、不堪一擊。

    他也懶得多廢話,撂下一句最後通牒:

    “還要我給你普法麽?我隻說一遍,自己去翻《商標法》第52條第4款,然後收到傳票的時候,好好掂量掂量我的話。伏法態度好的話,我不圖財。”

    徐長坤立刻心下雪亮,知道是怎麽回事了。

    顧轍哪裏是指望他萊曼眼鏡這種小魚小蝦、真賠得出多少“對天元商標品牌權益侵權的損失”,還不是要表個態、認了這個事實?

    再說了,顧轍要是真敢在索賠金額上下狠手,他在淘寶上那些鏡片還打不打算賣了?

    顧轍隻是沒跟他們這些小廠串謀而已,但他自己心裏清楚得很,大批量進他貨的人就是去倒賣的!

    顧轍隻是證據鏈做得好,能假裝不知道來堵住海昌的嘴!最多就是海昌通報工商管理部門、逮到一個賣假貨的就查封一個倉庫、然後顧轍不得已出來裝模作樣起訴一下對方侵權他品牌。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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