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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17章 名門奪愛(2/2)

作者:半夏字數:4512更新時間:2018-10-28 20:16:44

    知道情人節的花很貴,可是我不怕,我是豪門少奶奶,我有很多錢,我隨時都可以買到滿意的花。

    雖然如此,我還是上午翹班去了花店,提前付錢訂了一束玫瑰。

    情人節怎麽可以沒有巧克力?即使不愛吃,也要有的,所以我又去超市買了巧克力。

    下班的時候我抱著一大束花火紅的玫瑰下車,家裏的下人看到,個個眼神詫異,我不是很在意,他們要想歪是他們的事,我不能左右他們的想法,也無需解釋。

    爺爺碰到了我,他也跟我調侃,“看來今天收不少禮物啊。”

    我當時心情太好,還朝他聳了聳肩,“今天情人節,我買來送斯成的。”

    晚上,我在房間裏點了蠟燭。

    蠟燭好漂亮,是在花店買的,以前從來沒有發現商家竟是如此聰明,他們可以把蠟燭做成粉粉的桃心,嵌在玻璃裏麵,中間火苗軟軟跳動,像一顆悸動的芳心。

    我把粉紅色的桃心蠟燭擺在了斯成的床頭,跟他一起吃了燭光晚餐。

    我嘴裏的巧克力溶化了,很甜,滑滑的,斯成的嘴唇長得很好,其實他沒有地方長得不好看,所以我想,在這麽浪漫的情人節裏,怎麽可以沒有吻呢?

    我把舌尖上的巧克力舔到了唇上,俯身下去,吻了他,也讓他的唇沾上了巧克力的味道。

    2010年2月14日,我的人生中,第一次,真心,主動,正式的吻了一個男人,那個男人,是我的丈夫——秦斯成,是我第一眼就喜歡上了的男人,是我一生的伴侶。”

    “2010年2月15日--天氣-晴,心情-雨

    昨天剛剛過了情人節,今天早上收拾好斯成後還懷揣延續的好心情去上班,可是回到家後,心情便陰了下來。

    我其實不該到三樓的書房裏去,雖然我經常讓人打掃,恢複原樣,但我一直秉著‘有素質的人不能去翻看他人物品’的理念在秦家生活。

    好奇心有時候可以助人成材,也可以讓人喪命,我的好奇心沒有那麽光豔和惡劣的結果,但是我的好奇心讓我開始有了妒忌,不平,陰暗,以及不快樂。

    結婚前,我是見過白珊的,婚禮上也見過,我知道那是爺爺和家人口中的白珊,也知道白珊就是斯成的前未婚妻。

    在我的概念裏,未婚妻未婚夫隻是一個代號,沒有實則的意義,這個代號甚至還不如一個人的名字來得有力。

    爺爺說過,末即終,未即無。

    未婚本來就代表一種婚姻狀況,加一個“妻”字又能怎麽樣?

    未婚妻就一定代表是未過門的妻子?既然是未過門的妻子,就算不得妻子。

    若不然那麽多抱著以結婚為目的而談戀愛的男女,不是也跟未婚夫妻一個概念嗎?

    我和起揚在很小的時候,兩家人就訂了婚,他是我的前未婚夫,我是他的前未婚妻,僅此而已,這個代號於我和起揚來說,根本沒有意義。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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