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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韓非子“抱法處勢”的管理之道(2/3)

作者:段俊平字數:6986更新時間:2019-09-22 09:06:20

    到了戰國後期,法家的集大成者韓非繼承並發展了慎到的“勢治”說。首先,韓非強調必須集中一切權力於君主一身,並言:“臣重之實,擅主也。有擅主之臣,則君令不下究,臣情不上通。一人之力能隔君臣之間,使善敗不聞,禍福不通,故有不葬之患也。”“權勢不可以借人,上失其一,臣以為百。故臣得借則力多,力多則內外為用,內外為用則人主壅。”“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由此可見,韓非提出君主要絕對權威,不允許以下犯上。韓非關於“勢”的思想比慎到更前進了一步,表現在其“抱法處勢則治,背法去勢則亂”的“法”“勢”相結合的思想。依照法擁有權勢則天下大治,違背法則權勢亦不能維持。掌握權勢的人如果能秉公執法,法借助權勢產生的威力和效率自然會更大;反之,帶來的危害也很大。韓非不僅看到法治需要依靠權勢,而且認為要很好地運用權勢,使其發揮應有的作用,還需要“法”的強有力的手段。

    韓非認為,治理天下的君主從天資上說大都為中人,自己的治國理論就是為這些君主提出的。才能平庸的君主隻要能做到抱法處勢,把法治和權勢結合起來,就可以將國家治理得有聲有色;相反,如果背離法度,丟棄權勢,就會天下大亂。按照韓非的觀點,一個理想的、足以控製局麵的控製係統,其中必須有一個能決定和支配其整個係統的控製中心,設立有這樣一個控製中心的控製係統,是實現對組織有效控製的根本條件。法家以國家治強為目標,首要之點便是穩固君權。法家主張君主政治代替封建政治,君主集權便是基本要點。因此,在法家看來,強化“君”勢是國家組織結構中的基本點。

    法家認為,勢是與法、術並列的治國要素之一,而且勢還是保證法和術得以順利實施的條件。韓非子在《韓非子·功名篇》中說:“夫有材而無勢,雖賢不能治不肖。”意思是指,一個人僅賢能是不夠的,還得有“勢”,不然就無法讓不肖者服從,無法保證組織的良性發展。所以,一個組織要想很好地推行既定的製度,就必須有權力的保障,而這個權力就是“勢”。同樣,企業的領導者必須擁有絕對的權威,才能夠順利實施管理企業的法與術。為使企業製度和企業文化真正能夠落地,管理者也應因勢利導,利用企業所賦予的權力,用以身作則和自身的修養來建立“勢”,在推行企業製度時,一定要以法為本,同時還要學會“處勢”與“借勢”。

    作為一個企業的管理者,需要擁有管理的權力,更應具備領導者的“氣勢”。如何建立領導者的“氣勢”,就涉及企業家如何處勢的問題了。企業家要建立威信和氣勢,首先要明白和了解自己所處的地位,明確所扮演的管理角色的責、權、利。管理者樹立權威絕對不是肆意妄為,驕縱跋扈,更不是借助自身角色任意提拔或懲罰下屬。單靠“管理者”的頭銜來管理下屬,不但不能在員工中形成威望,反而會讓員工“畏”而不敬。管理層應按照公司的文化踐行日常工作;管理層應明確企業製度,並以身作則,依照製度行事;管理層應鑽研業務,無論是管理之道還是公司的業務體係,都應精通但未必親為;管理層待人要公正,不以個人喜好論斷,而是依照公司的製度來評判下屬的工作,若製度之中沒有明確,便依照公司價值觀來評判事務;管理者應擅長溝通,善用製度,獎懲並濟,在製度麵前鐵麵無私,絕不妥協。一名管理者隻有具備了上述各項素質,才能成為一個好的管理者,成為一個深受員工尊重的管理者,才能建立起“勢”。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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