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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獄(1/4)

作者:紀連海字數:8860更新時間:2019-09-22 09:40:21

    吃人的文字

    (一)文字獄的概念和文字獄的盛行文字獄指因著文作字而獲罪。要使你因此而獲罪,很容易,找出你的章表詩文,然後尋章摘句,旁牽側引,羅織罪名,這樣你就死得成了。文字獄由來有兩千多年曆史了。明洪武年間,清康雍乾年間文字獄極為盛行。而清康雍乾三朝對這類案件捕風捉影之荒唐,牽強附會之怪異,株連之廣泛,處理之殘酷,無以複加。

    (二)最早的文字獄最早的文字獄發生在春秋時期的齊國。公元前548年,齊國君莊公與大夫崔杼的妻子私通而被崔杼殺了,史官在竹簡上寫下“崔杼弑其君”,崔杼知道了殺了史官,史官之弟秉承兄業錄史,仍記“崔杼弑其君”,亦被殺,後承者仍記錄“崔杼弑其君”。這個崔杼看硬的不行改軟的,找史官商量,要求別這樣寫,被拒絕,崔杼退一步,要求不要用這個“弑”字,因為是莊公沒有幹好事。史官答,不管怎樣,臣子殺君王就是“弑”,沒得商量。最後,崔杼被他們的正直折服,沒再下殺手。後代史官都以能像齊國史官那樣秉筆直書為榮。(三)北宋的“烏台詩案”北宋的“烏台詩案”也是文字獄的一例,此案中蘇東坡差點兒丟了性命,受到株連的有他的弟弟蘇轍和司馬光、黃庭堅等人,原因就是下麵這首詩:凜然相對敢相欺,直幹淩雲未要奇。根到九泉無曲處,世間惟有蟄龍知。

    這首詩中的“凜然相對”被人抓住把柄,於是有名的“烏台詩案”立案。元豐二年(1079年)七月,上任才三個月的湖州太守蘇軾被逮回京城,關押在禦史台。某些言官“欲置之死”,這期間,神宗皇帝的祖母光獻太皇太後病了,神宗要大赦天下給老太太卻病延壽。老太後說:用不著大赦天下,你把蘇軾給我放了就行了。蘇軾這才保全了性命,貶到黃州當了團練副使,這大概相當於今天的縣人民武裝部部長吧。

    (四)明朝初年的文字獄農民與和尚出身的明太祖朱元璋特別忌諱人家說僧、盜、光等字,連同音同意的生、道、亮、禿等也不行。他登上帝位後,凡章表中有這類字的,即誅殺作者。因他被元朝罵之為賊,賊及賊的近音字則、責、擇亦怒之。有一個和尚寫詩謝恩:金盤蘇合來殊城,玉碗醍醐出上方。稠迭濫承天下賜,自慚無德頌陶唐。

    朱元璋看了這首拍馬謝恩詩認為:殊是“歹”“朱”而合,這和尚是變著法子罵人,殺。這真是拍馬屁拍到馬腿上了,讓馬撂蹄子給踢死了。洪武三年(1370年)下令禁民間用天、國、君、臣、聖、神、堯、舜、禹、湯、文、武、周、秦、漢、晉等字為名。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又禁用太祖、聖孫、龍孫、黃孫、王孫、太叔、太兄、太弟、太師、太傅、太保、大夫等為名。朱元璋駕崩,孫子朱允炆即位,為惠帝。朱元璋的四子朱棣發動政變,帶兵打進南京篡了侄兒的帝位,史稱“靖難之役”。他命侍講學士,《太祖實錄》總裁方孝儒起草即位詔書。方拒絕,朱棣大怒,方被誅十族(九族再加學生),共處死873人。這樁案件雖然不是寫字,卻與寫字有關,也應該算是文字獄。(五)清朝的文字獄初年到了清朝,皇帝的神經更脆弱,對這類事情更敏感,章表詩文中一切能夠得上影射、暗示以致可以牽強附會的字句,都會給作者帶來殺身滅族之罪。按清律,凡謀反者和共謀,主犯淩遲處死,三代內父、子、兄弟及同族之叔伯兄弟及子中16歲以上男子全部斬首,不滿16歲的男童閹割後罰為奴,母、妻、妾、姐、妹,不論長幼全部罰為奴。外戚、師生、朋友也逃不了幹係,就是死了也要挖出來戮屍。而文字獄的犯人包括家屬、出版者、參訂者、抄寫人、裝訂人乃至買書人和當地官員,無一不是謀反罪,都逃不脫以上命運。因此,每起文字獄案件被奴、流、刑、殺的少則幾十,多則幾百。告發者往往得以升官發財,於是告訐成風,人人自危。一般文人不敢研究和反映現實問題,一頭鑽進故紙堆,搞考證去了,嚴重地阻礙了學術的發展。後世文字獄屢屢被統治者用作思想統治的工具,而清朝統治者尤其是康熙、雍正、乾隆時期經常把文字獄當作手中的緊箍咒,用來威脅迫害懷念明朝、對清朝有反感情緒的漢族知識分子。在清朝170多個文字獄案例中,實際上隻有極少詩文勉強說得上有思念明朝、不滿清朝的情緒,而大多數與此根本掛不上鉤。清朝首例文字獄發生在1645年。這年河南鄉試,一份中舉試卷誤將“皇叔父”(指多爾袞)書為“王叔父”,被指為大不敬,主考官歐陽蒸、呂雲藻革職,交刑部論罪。康熙皇帝統治期間發生的文字獄案共有11起,比較典型的有下麵3起。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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