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王元慶明確了要由印度挑起衝突,所以隻能選擇後者。
所謂的“守株待兔”,無非就是通過收買、策反、誤導等方式讓執行邊境巡邏任務的印度軍隊或者駐紮在邊境地區的印度軍隊越過邊境線進入中國一側、或者向邊境線共和國一側的巡邏部隊、邊防哨所、邊境站等軍事目標開火。不管是巡邏隊直接交火,還是邊境部隊間接交火(比如炮戰),隻要印度軍隊首先開火,且拿到相關證據,就能為共和國提供發動邊境反擊戰的理由。
相對而言,做這些事,總參直屬特種部隊更加有經驗。
要知道,當初引爆第四次印巴戰爭的克什米爾衝突就是由盧誠聞一手製造的。
李存勳沒有班門弄斧,拿到元首授權之後,就把任務交給了盧誠聞。
關鍵不是製造衝突,而是如何拿到證據。
這方麵,軍情局就是行家裏手了。
在盧誠聞率領部隊前往墨脫的時候,李存勳開始部署相關力量。
獲取證據,除了依靠特種部隊之外,還得依靠戰術偵察力量。更重要的是,軍情局必須提前確定印度部隊的編號,主要印度軍人的身份,還得在盧誠聞率領部隊展開行動之前完成策反工作。
執行起來並無多少難度,隻是工作量很大。
2月7日,“國界暫定法”進入最後的投票表決階段。
作為中央組的代表,王元慶參與了投票表決。至少在全體代表大會上,王元慶的權利與其他代表沒有區別,隻能投一張票。
這一天更早一些時候,在盧誠聞的安排下,由閔瑞麟率領的一支特種部隊到達藏南地區中印實際控製線北側,穿上邊防部隊的叢林迷彩服,代替被軍區調走的邊防部隊,開始執行邊境巡邏任務。
直到收到確切消息,李存勳才離開軍情局,趕往元首府。
在他到達元首府的時候,王元慶還在履行代表職責。
雖然李存勳很想聯係王元慶,但是考慮到元首的整個部署,李存勳耐住了性子。
傍晚,王元慶回到元首府。
如同外界預測的一樣,在經過激烈討論與反複修改之後,“國界暫定法”在獲得絕大多數代表支持的情況下順利通過。審議過程中,數個代表組對該法的詳細條款進行了修改,還有數個代表組提出了新的條款。與顧衛民製訂的草案相比,獲得通過的《未定國界暫定法》增加了授權國家元首可以采取實質性行動,實現法律中所規定的新國界。也就是說,即便王元慶打算發動戰爭,也不會存在法律上的問題。
對共和國來說,這是一部具有曆史意義的重**律。因為在這部法律中,沒有為“未定國界”做出明確定義。可以說,這既能看成是製訂法律者故意留下的漏洞,也是今後對法案進行修改的切入點。
最終結果比王元慶希望得到的還要好得多,顯然,王元慶的心情很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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